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中冠A: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0-04-08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

    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关于从事高风险投资的

    专项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章及内控制度,对整个公司营运产生明显的成效。

    2、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及该部门的工作及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在财务部内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

    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

    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加强对内部运作监督审计。

    3、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各职能部门构成的内控

    组织架构,根据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和相关内部控制的要求,设置内部管理机构

    及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人,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2 名;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1 人出任监事会主席,另有1 名职工监事。

    通过规范公司章程并有效履行,在企业重大经营层面逐级授权,进行内部控

    制,具体措施包括:

    1)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有效地

    控制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和信用风险。

    2)明确关联交易决定权限,并要求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3)明确规定了重大投资的定义、程序、授权额度及层次、合同要求及披露事项等。

    4)应对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对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履

    行相应程序。

    母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通过董事、监事

    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专业检查等手段,促进公司各层级职责的有

    效履行。

    (二).重点控制活动

    1. 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情况:

    为规范与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

    控股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2)加强对各控制子公司的绩效考核。

    (3)各控股子公司依其营运性质,执行必要的内部控制自查。

    2、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关联交易管理规范,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制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确定关联交易决定权限,并要求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关联人、

    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条件、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关联交易披露等作了具体规定。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利益,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等要求,公司

    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对关联交易履行了审批、报

    告义务。

    3、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依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有效地控制了公司的财务风险

    和信用风险。

    4、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变更

    ﹑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5、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令要求,公司明确

    规定了重大投资的定义、程序、授权额度及层次、合同要求及披露事项等。《公

    司章程》也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相应的审议程序。

    对照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投资的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未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之情形

    发生。

    6.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事务的管理,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披露前被泄露,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之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公司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规定,进行对外接待、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 确保了

    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能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

    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对按规定需

    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

    程序并对外披露。

    (三)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1)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问题公司在深圳的印染厂已经停产,目前,公司核心生产设备和管理团队拟迁移

    到南京,仅持有南京东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30%股权,公司自身已面临主营业务

    空心化的局面。

    (2)内控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目前状况及整改计划和措施

    公司在深圳的印染厂已经停产,除深圳市东亚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正常经

    营外,其余主要依靠房产出租维持日常运作,截至2009年12月31日,南京工厂基

    建工程与原计划相比也继续延误。

    整改计划和措施:由于公司印染业务的迁移工作有所延误,出现“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况,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7 年8 月27

    日起对本公司股票实施其它特别处理,并于2009年4月24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此事件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

    工程建设指挥协调工作,力争尽快落实迁移计划。

    (3)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结构并规范运作。现在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遵循

    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同时,在后期的工作中,公司还将进

    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完善制度建设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扩大公司

    透明度。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