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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冠A:董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1-04-28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2010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0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基本情况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
用者关注,如深中冠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2007 年 3 月起深中冠公司停
产并遣散大部分员工,公司的大部分子公司也已经停止经营或仅依靠房产出租维
持日常运作。深中冠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
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冠公司”或“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对
其 2010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
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所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深中冠公司印染厂已于 2007 年 3 月停产并遣散
了大部分员工,公司目前仅有少量房产出租业务。
   深中冠公司控制的五家子公司目前均已停止经营或者依靠房产出租维持日
常运作。深中冠公司 2007 年拟用部分机器设备投资南京东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但因合资对方原因和行业前景发生变化,该项投资计划有所延误。基于上述情况,
我所认为深中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我所就上述情况在审计
报告中进行了强调说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说明
涉及的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本专项说明是本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
计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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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认为,公司深圳印染厂已经停产,公司主要
子公司已停止印染业务经营或者依靠房产出租维持日常运作,深中冠公司拟用部
分机器设备投资南京东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因对方原因及行业前景发生变化,
合资项目的增资工作尚未完成。
   三、 对公司影响
    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使公司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被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本公司股票被实
施其他特别处理。
   四、 消除该事项以及影响的可能性
    印染业务的迁移工作确有所延误,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研究公司未来发展
问题,以期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 具体措施
    公司正在与合资对方协商沟通,争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妥善解决这一合资
项目问题。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