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冠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4年 比上年 1993年 1992年增长% 营业收入 41,845 -2.1 42,757 44,724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41,845 -2.1 42,757 44,724 利润总额 3,993 10.6 3,611 3,715 税后利润 3,774 17.1 3,223 3,287 资产总额 43,216 8.5 39,833 32,604 股东权益 32,327 7.0 30,217 24,704 每股净资产(元) 2.10 -2.8 2.16 1.94 每股收益(元) 0.245 6.5 0.23 0.26 每股红利(元) 0.16 6.7 0.15 0.13 股东权益比率(%) 74.8 -1.4 75.86 75.27 净资产收益率(%) 12.07 2.8 11.74 18.40 总股本(万股) 15,376.6 - 13,978.7 12,707.9 二、1994年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董事会建议提取税后利润3,774万元的65.20%,即2,460万元作分红基金,按年末总股本153,765,777股计,每股可分红利人民币0.16元,拟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息0.60元。本方另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有关主管机关批推执行。 董事会决定,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待于1995年5月29日在深圳市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六楼会议厅召开。 三、业务回顾 1994年世界经济逐渐复苏,但纺织市场依然疲软。1994年上半年国内棉、纱价格暴涨,引致经营成本增加,边际盈利下降。同时,国家于1994年8月公布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出口退税,使公司与国营企业相比,成本方面之竞争压力骤增,致使定单大量流入内地企业。 面对成本上升和政策不同造成的压力,公司依告基础稳固、资金充裕、生产经营班子稳定和临近香港、市场信息准用准确及时等优势,一方面着重主营业务的开拓;另一方面,谨慎地进行多元化的投资,以致1994年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3,774万元,完成预测的100.28%。 1994年公司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调整公司纺织印染之生产经营架构,使之更适应成本上升、市场疲软下之竞争; 2.进口日本阔帽高速连染机,改造丝光机等设备更新,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裆次,以利保持竞争优势; 3.继续开拓日本、欧美等海外市场,进入高档产品系列市场。目前日本市场之营业额已上升为20%; 4.利用公司产品品质、服务、花型款式等优势,适时地拓展了国内高挡纺织商品市场; 5.加强与内地纺织产地和原料厂家之联系,定点、定量、定时供应各种纺织原料。坯布,保证了产品的质工盎定,降低了资金成本; 6.不失时机地开展香港房地产等多元化投资,同时加强与内地企业的合作,提高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1994年,公司在全体员工的势力下,取得了多项荣誉: 全国外商投资先进企业; 中国最大300家股份制企业组136名; 深圳市30家优秀企业“金鹏奖”之一; 深圳市100家最大工业企业第25名; 中国工商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获“AAA”级; 广东省企业经济效益200强荣誉证书。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4年12月31日) 股份单位:股 面值:每股1元 年初数 占比例 年末数 占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01067073 72.3% 111173777 72.3% 其中:境内法人股 (A股) 65693599 47.0% 72262958 47.0% 外资法人股(B股) 35373474 25.3% 38910819 25.3% (2)内部职工股 2610000 1.9% 250000 0.2% 尚未流通股合计: 103677073 74.2% 111423777 72.5% (二)已流通股份 (1)A股 14110000 10.1% 18142000 11.8% (2)B股 22000000 15.7% 24200000 15.7% 已流通股份合计: 36110000 25.8% 42342000 27.5% (三)股份总额 139787073 - 153765777 - 前十名最大股东持股情况和所占比例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比例 (1)深圳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50,028,202 32.54% (2)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234,756 14.46% (3)香港邹星柄先生 8,893,902 5.79% (4)香港兴茂有限公司 7,226,296 4.70% (5)香港富冠投资有限公司 5,558,688 3.61% (6)香港侨民有限公司 5,558,688 3.61% (7)香港忻英杰先生 5,558,688 3.61% (8)香港忻礼轼先生 3,891,082 2.53% (9)香港天虹投资有限公司 3,253,800 2.12% (10)香港王国泰先生 2,223,475 1.45%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务 持股数 田志俊 常务董事长 50,220 张应学 常务副董事长 0 邹星柄 常务副董事长 8,893,902 石律德 常务董事、总经理 50,000 张万裕 董事 0 忻英杰 董事 5,558,688 朱金大 监事会主席 0 管同科 监事会副主席 0 潘伟朝 监事 60,300 王国泰 副总经理 2,223,475 曾进添 副总经理 0 蒋永增 副总经理 50,000 陈景秋 副总经理 0 叶海藏 财务证券部经理 50,000 六、重大事项 1.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内部职工股2,360,000股于1994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工作顺利完成,中冠A、B股股票于1994年7月6日除权除息。 3.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简介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主营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贸易、投资 100% 中冠印染(日本)珠式会社 日本大阪 贸易、投资 80% 杭州华冠房地产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房地产经营 47.5% 中冠纺织(宁波)制衣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 纺织制衣 20% 中汇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香港 针织品印染销售 50% 常州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江苏常州 纺织印染生产销售 25% 特时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 纺织制衣销售 2.2% 深圳嘉丰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 纺织生产销售 5.4% 八、业务展望 1.1995年的纺织市场形势仍是机遇与挑战并在的一年,公司的经营战略为“立足深圳,扩大贸易,发展基地,多元经营”,继续以“一业为主”,以纺织印染为“龙头”,以良好品质、完善服务、快捷交货等优势,进一步开拓日本、欧美和国内高档纺织品市场;同时加强与内地纺织、制衣等行业的联营合作,开拓新品种,扩大纺织、印染、制衣、针织、色织等业内多元化经营,提高公司产品的高附加值。 2.公司企业内部将采取“稳实、紧缩、节支、挖潜”的工作方针,继续调整生产、经营架构,以“品质优、品种新、成本低、效率高”为目标,进一步雇开设备更新改造,以提高产品进入高档商品市场的能力和比例,保证公司经营方针的落实。 3.公司将参与、加强合作投资企业的充裕,利用资金充裕、信息快捷的优势,提高合作投资企业的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与合作投资企业联合经营,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 4.以香港分公司为基础,在保持目前香港日本和欧美印染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利用公司已建立起的纺织多元化经营优势,建立和扩大海外直销网。 九、其他事项 公司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ICT0R 0NWARD TEXTILE INDUSTRIAL CO.,LTD。 2.注册地址:深圳市人民南路房地产大厦十楼C座 3.电话:2320942,2328943;传真:2339100;邮政编码:918001 4.法人代表:田志俊先生 5.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6.股票简称:深中冠 7.证券代码:A股0018 B股2018 8.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ARTHUR ANDERSEN & CO.) 9.财务顾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徐振旦教授 10.法律顾问: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辛焕平律师、赖伟文律师 备查文件:本公司备有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署的年度报告原本。 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说明 关于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检查验证报告书 深华(95)股审第3号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公司)199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止的本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了检查、验证。 我们的查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贵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纪要等文件资料,按照《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的规定,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查验程序,包括对会计帐薄的核对,凭证的抽查、实物盘点等方法。 我所认为:本报告书所附已审的合并会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本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变化情况。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符合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 深圳大华会计和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金娥 张后炫 1995年3月20日 附: (一)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合并利润表 关于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1994年度 单位:港币元 附注一、公司设立说明 公司于1991年11月19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 940号文批准,由原中外合资深圳中冠印染有限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改名为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在公司。1992年6月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深人银复字【1992】第089号文批准上市。并于1993年9月9日更换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工商外企会粤字第100625号。 批准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纺织工业品及所需的原材料、辅科、机械设备,并提供相关的服务(不含现行许可证管理产品,有许可证按许可证执行)。 目前公司结构如下: 1.拥有全资及控股的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实际投资额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HKD2,400002元 100% HKD2,400,002元 中冠印染(日本)株式会社 日本大皈 JPY10,000,000元 80% JPY8,000,000元 2.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实际投资额 杭州华冠房地产有限公司 杭州 RMB2,800万元 47.5% HKD1,191万元 中汇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香港 HKD 200万元 50% HKD100万元 常州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常州 RMB1,827万元 25% USD52.5万元 中冠纺织(宁波)制农有限公司 宁波 RMB 400万元 20% HKD97.5万元 深圳嘉丰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 RMB8,800万元 5.4% HKD1,112.6万元 附注二、合并报表有关事项说明 1.1994年合并会计报表系根据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和所属全资公司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一所述的中冠印染(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公司和联营公司)均属于香港公司投资的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本注册会计师仅限于对深圳公司的审计。所属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日本公司的报表分别由香港安达信公司执业会计和日本大阪青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香港公司合并,本注册会计师对其内容不发表意见。 2.合并报表中,深圳公司和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往来帐款以及香港分公司代深圳公司销售产品的收入均已逐项进行抵销,香港公司合并报表已按中中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的表式和科目进行了转换调整。 3.公司经批准以港币为记帐本位币,合并报表后由港币换算为人民币报表所用的汇率系根据国家规定资产负债表按年末汇率HKD1:RMB1.0918,利润表销售收入按全年加权平均汇率HKD1:RMB1.118183计算,成本费用按换算比率1.11818461844计算,本年度所得税按年末汇率HKD1:1.0918,上年度未分配利润按上年度年末汇率HKD1:RMB1.118折算。 4.短期投资比1993年末增加,系深圳公司投资于上海、香港公司投资于苏州、常州工业及房地产业。 5.应收帐款比1993年未增加,系深圳公司于1994年扩大内销销售比例。 6.长期投资比1993年末增加,系香港公司投资于无锡及常州中冠印染公司。 7.在建工程比1993年末增加,系深圳公司筹建针织车间未竣工结算。 8.无形资产比1993年末减少,系日本公司电话注册费转作应收款。 9.递延资产比1993年末增加,系深圳公司厂房和机器的大修理费用在二年以上的递延报销款。 10.其他如应收票据、预付货款、其他应收款和待摊费用比1993年末增加(或减少),是经营运作的变化。 11.末交税金比1993年末增加,系深圳公司年末应交末交的销项税额和所得税(税局同意在年度汇算清缴后缴纳)。 12.长期借款比1993年未增加,系深圳公司向三和银行增加三年期的长期借款港币1500万元。 13.长期应付款比1993年末增加,系香港公司向日本订购一台高速连染机,分四年付款。 14.其他如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等比1993年末增加(或减少),是经营运作的变化. 附注三、深圳公司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 本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期间来用日历年制。 (2)货币换算 公司以港币为记帐本位市,涉及非本位币的经济业务采用上月末国家公布的汇价(中间)作为记帐汇率和帐面汇率,年末货币性科目及债权债务均按8月31日的折率调整,年内发生的汇兑损益已计入本年损益。 (3)存货计价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一次报销。 (4)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用年限扣除10%的残值后制定其折旧率,使用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年折旧率4.5%,机器设备10年,年折旧率9%,交通运输电子设备和其它工具器具5年,年折旧率18%。 (5)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产品成本按定单分批计算成本,月末未完工产品保留原材料成本。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