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VICTOR ONWARD TEXTILE INDUSTRIAL CO.LTD 2.公司地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房地产大厦10楼C座 邮政编码:518001 3.法人代表:田志俊 4.公司股证事务代表:蒋永增 联系电话:2323864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法律顾问名称: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辛焕平律师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 380,339,931 430,667,667 -11.7% 2.净利润 1,708,700 12,756,928 -86.6% 3.总资产 409,363,010 433,076,776 -5.5% 4.股东权益 315,217,299 322,092,775 -2.1% 5.每股收益 0.01 0.075 -86.6% 6.每股净资产 1.86 1.90 -2.1% 7.净资产收益率 0.54% 3.96 -86.4% 8.股东权益比率 77% 74.4% +3.5%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6年公司围绕着年初提出的“创业精神,一流服务,快速反应,优质产品” 的方针,主要做了七项工作。 (1)落实了三级管理人员风险抵押责任制, 加强了公司三级人员(总经理、 主管、领班)的责任心。九六年公司各级员工积极努力,按试行方案取得了较好的 营业利润。 (2)执行了营业人员佣金制度,激励了营业人员接单积极性, 改变了过去接 多接少一个样的状况。 (3)学习邯钢经验实行目标成本管理, 初有成效地控制了公司的生产费用和 各项成本。 (4)调整营业方针,在巩固公司原有客户的同时,逐步扩大制衣厂客户, 并 积极与海外品牌厂家建立直销业务,使九六年度的产品销售盈利率呈现上升趋势。 (5)对投资企业进行了分析排队,投资企业中效益较好者, 予以积极支持, 并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其稳步发展。对较差企业则要采取委托对方承包方式以减少公 司投资风险。 (6)工厂不断进行技术装备和改造。 九六年相继购进了荷兰斯托克圆网印花 机,改造了两台磨毛机,搬装改造了#5练漂机,并拆除了#3印花机,使公司的产 口竞争能力得到加强,产品质量也有较大的提高。 (7)下半年重点抓了污水改造方案的选定。改工艺、改设备, 加强了领导, 加强了全面管理及全面督察,力争在九七年中达到市政府、市坏保提出的“治理污 水达标排放”新要求。 2.两种会计制度审计结果的比较 本公司为同时发行A、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净利润为 170.9万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净利润为366.9万元,差异196万元。 其中差 异主要是(1)针织车间开办费,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在96年度分摊入成本21.8 万元;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已于94年发生时全额一次进入当年成本;(2) 香港安达信会计 师事务所调整其上年遗留的重复摊入成本差异127.9万元。(3)其它由于两种会计准 则不同造成的期间差异。 3.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分析: 本公司199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8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483万元,投资收益 253万元,合计73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营业利润307.5万元上升139%。唯“营业外 支出”项下1996年与1995年的差额为贷差794万元, 主要系本公司投资深圳嘉丰纺 织有限公司(占股6.56%),因其帐面累计亏损而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提取的“永久 性减值准备。” 四、股本变动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 股份单位:普通股 股份类别 96年初数 96年未数 占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122,291,150 122,291,150 (1)境内发起人股 79,489,253 79,489,253 47% (2)外资发起人股 42,801,897 -42,801,897 25.3% 尚未流通股合计 122,291,150 122,291,150 72.3%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A股 20,231,200 20,231,200 12.0% 其中高管持股 * 250,000 215,042 (2)境内上市B股 26,620,006 26,620,006 15.7% 已流通股份合计 46,851,206 46,851,206 27.7% (三)股份总额 169,142,356 169,142,356 100% * 原财务经理叶海藏先生于1996年5月28日经第五次股东大会确认辞去财务经 理一职,其名下股票转入可流通股。 (2)主要股东持股数量与比例 股 东 名 称 股 数 占比例 (1)深圳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55,031,022 32.54% (2)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458,231 14.46% (3)香港邹星炳先生 9,783,292 5.79% (4)香港兴茂有限公司 7,948,925 4.70% (5)香港富冠投资有限公司 6,114,556 3.61% (6)香港侨民有限公司 6,114,556 3.61% (7)香港忻英杰先生 6,114,556 3.61% (8)香港忻礼轼先生 4,280,190 2.53% (9)香港王国泰先生 2,445,822 1.45% (10)苟晓英 822,300 0.48% (3)股东数量 截至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股东17,375人,其中A股股东14,717人,B股 股东2,658人。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 增减股数 田志俊 董事长 50,042 0 张应学 常务董事、副董事长 0 0 邹星炳 常务董事、副董事长 9,783,292 0 石律德 常务董事、总经理 55,000 0 张万裕 董事 0 0 忻英杰 董事 6,114,556 0 朱金大 监事会主席 0 0 管同科 监事会副主席 0 0 潘伟朝 监事 55,000 0 王国泰 副总经理 2,445,822 0 曾进添 副总经理 0 0 蒋永增 副总经理 55,000 0 陈景秋 副总经理 0 0 任元卫 财务证券部经理 0 0 五、重要事项 1.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5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28日假座深纺大 厦6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1995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及1995 年度 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和财务公证机构等议案。 2.本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共举行两次会议:1996年3月18 日召开第一届第十 一次董事会议,1996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议。主要议项是:( 1) 公司总经理室作出的1995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报告和1996年度规划;(2)1995 年度报 告;(3)1995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4)董事会和公司的其他工 作事项。 3.本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提议,聘请华商律师事务所辛焕平律师为 本公司1996年度法律顾问;聘请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安达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本公司1996年度财务公证机构,聘请香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麦建光先生为 本公司财务顾问。 4.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为每股派送现金股息人民币0.045元。 5.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与关联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1.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 500万港元 100% 贸易与投资 2.盛中企业有限公司 100万港元 60% 贸易 3.香港中冠印染(日本)株式会社 1000万日元 80% 贸易 4.深圳嘉丰纺织有限公司 4200万元人民币 6.56% 纺织生产 5.中冠(宁波)纺织制衣有限公司 400万元人民币 20% 纺织制衣 6.杭州华冠房地产有限公司 2800万元人民币 47.5% 房地产投资开发 7.中汇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200万港元 50% 贸易 8.常州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1872万元人民币 25% 纺织印染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2.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3.财务报表附注: 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1996年12月31日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均以港元为单位) 一、公司设立说明及编列基础 1.公司设立说明 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一家于1984年3月26 日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港合资企业,经营期为25年。1991年11月19日,深圳市 政府批准该公司改组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改名为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发行的A股及B股于1992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冠”)于1991年8月1日成为本 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本公司重组之时,获中国人民银行特别批准,将来香港中冠 对其资产权益进行重估所产生的重估盈余将归属于本公司原有的股东。该等资产权 益于1992年1月31日进行了重估,产生了大约14,754,000元的重估盈余, 在帐上记 作应付原有股东款项,部分已用于冲抵上市前发生的4,258,000元坏帐。 有关股东 已经同意不要求以现金偿付该等款项,待以后与他们认购股票的费用相互冲销。 本公司与附注中所列之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 本集团主要从事漂白、印染和编织布料业务。自1992年起,本集团发展多种经 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并通过香港中冠间接投资于合作企业进行成衣交易活动 (详见本附注)。 2.编列基础 合并会计报表已包括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帐目,本集团内各公司间的一切 重大交易及结余均于编列合并会计报表时予以抵销。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乃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之权益作长期投资及/ 或本公 司拥有在其董事会/管理委员会会议上行使大多数投票权之公司。 于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下列合并附属公司: 注册成立日期 发行及 公司名称 及地点 全付股本 主要业务 持有权益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 1983年12月 港元2,400,002元 原材料采购、 100% (“香港中冠”) 2日(香港) 印染编织布料 的营销业务及 投资控股业务 盛中企业有限公司 1993年11月 港元999,998元 编织布料贸易 60% (“盛中”) 9日(香港) 香港中冠印染日本株式 1991年10月 日元10,000,000元印染编织布料 80% 会社(“日本中冠”) 8日(日本) 的营销业务 合作企业 本集团于多间合作企业拥有权益,该等合作企业乃与其他企业共同拥有及控制 的集体企业。 合同企业乃指由两名或以上投资者合营之企业,其有关合作企业之权利及责任 载于合营合同内,而该合同则赋予投资者共同控制企业之权利,并无任何一名投 资者有权单方面控制企业之业务。 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之主要合作企业详情如下: 合作企业名称 主要合作伙伴 合作经营期间 主营业务 深圳嘉丰纺织有限公司 深圳纺织(集团) 1988年9月3日 胚布供应 (“嘉丰”) 有限公司 至2013年9月 2日(25年) 中冠(宁波)纺织制衣公司 宁波雅巨戈尔制 1992年10月22日 制衣 (“宁波中冠”) 衣有限公司 至2002年10月 21日(10年) 华冠房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华联置业 1993年4月20日 杭州房地产 (“华冠投资”) 有限公司 至2003年4月 开发项目 19日(10年) 中汇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香港汇发整染 无限期 印染针织布 (“中汇”) 厂有限公司 料贸易 常州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常州东风印染 1994年4月29日 印染 (“常州中冠”) 有限公司 至2009年4月 28日(15年) 合作企业 集团所持有权 合作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益的百分比 投资金额 港元 深圳嘉丰纺织有限公司 人民 币 6.56% 11,125,828 (“嘉丰”) 4,200万元 中冠(宁波)纺织制衣公司 人民币 20% 1,341,907 (“宁波中冠”) 400万元 华冠房地产有限公司 人民币 47.5% 11,910,013 (“华冠投资”) 2,800万元 中汇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港元 50% 1,000,000 (“中汇”) 200万元 常州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人民币 25% 4,206,483 (“常州中冠”) 1,827万元 二、主要会计政策 本会计报表附注所载之财务信息系本公司基本于下列会计政策编制的,并假设 该等会计政策于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一贯采用。该等会计政策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厘定。 1.会计年度 本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作为会计年度。 2.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各项资产除按规定进行了资产评估 以评估值计价外,均按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3.货币换算 本公司以港元为记帐本位币。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当月一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本位币记帐。于决算日,货币性项目中 的非本位币余额概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进行调整,由此产 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日本中冠之帐目除股 本按历史汇率折合成港元外,其他附属帐目均按决算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 汇价折合成港元。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已在合并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下作为“货 币换算差额”项目单独反映。 4.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乃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列帐。 5.坏帐准备 中国境内的集团公司按决算日应收帐款余额提取不高于3%的坏帐准备, 并计 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6.存货 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在产品及 产成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应占之生产间接成本部分。 7.合营企业投资 本集团对一家合营企业投资低于该企业资本总额的20%,且对其无重大影响, 乃以成本减永久性减值准备列帐。 本集团对其他合营企业皆采用权益法核算。 8.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以原值或重估值减累计折旧后列帐。折旧乃按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残 值后于估计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估计使用年限 融资租凭的香港楼宇 5% 20年 中国境内的楼宇 4.5%─3% 20至30年 厂房及机品设备 18%─6% 5至14年 运输工具 22.5%─18% 4至5年 家具、固定装置及办公室设备 18% 5年 中国境内的土地使用权按成本减累计摊销数额后列帐。摊销乃按10年的使用期 间以直线法计提。 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在兴建中厂房、机器设备及其它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列帐。该 等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于兴建、安装及测试期间的有关借款的利息支出及 外币折合差额。在建工程于正式投产后转为固定资产。 10.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本集团之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主要为开办费、用水增容费和大修理费,按直线 法在5至10年内摊销。 11.销售收入 本公司是以商品已发出,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萦取价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收 的实现。 12.税项 (a)流转税 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须按 内销收入的17%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本公司须 按租凭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 本公司须按营业税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城市建设维护税。 (b)所得税 本公司按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提企业所得 税。适用于本集团内各主要公司的所得税率如下: 所得税率 1996年 1995年 深圳外商投资出口型企业所得税 10% 10% 香港公司利得税 16.5% 16.5% 本公司是深圳经济特区内一家外商投资的出口型企业。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 年度内,本公司绝大部分销售为出口销售,因而本年度的所得税率为10%。 (c)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彩负债法按现行税率按应课税溢利与综合会计报表所载利两者间的重 大时差计提拨备,但认为不会于可预见将来出现的负债不包括在内。递延税项的资 产并无列帐,除非有关的利润预期在可预见将来能够兑现。 三、主要会计报表项目附注 1.与关连公司交易事项 关连公司是指本集团一个或多个董事或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的公司。 (1 )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是本公司的一个主要 股东,1992年,华联与本集团及第三者公司联合投资于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公司一特时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特时泰”),共拥有其17%的股 份。其中华联和本集团分别拥有联合投资之46%和30%。特时泰主要从事服装的生 产和销售,在中国广东省设有服装厂。于1996年12月31日,该联合投资额约为 11 ,187,000元(1995年:11,187,000元)。在联合投资中本集团所占部分已包括在长 期投资中。 根据联合投资协议,本集团对该投资负管理责任。除非另有书面协定,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投资净收益或亏损将由本集团和其他投资各方根据它们的权益比例分摊。 (2)本集团向华联和嘉丰购买胚布。在本年度内, 向华联和嘉丰购买的胚布 金额分别约为3,770,000元(1995年:5,500,000元)和1,656,000元(1995年:600, 000元)。另外,本集团向中汇收取了约21,152,000元(1995年:2,300,000元的) 的分包费用。 (3)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一张1,775,000元(1995年:1,775, 000 元)的无息应收票据,付款方Rainbow City是一家关连公司。本集团对该票据计提 了约524,000元(1995年:1,514,000元)的呆帐准备。该票据无抵押,而且无固定 偿还期。 (4)所有关连公司余额均为无抵押、不含息且无固定偿还期。 2.应收帐款净值 1996年 199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帐款 43,067,114 61,883,458 减:坏帐准备 (250,000) - 应收帐款净值 42,817,114 61,883,458 于1996年12月31日,应收帐款帐龄均为1年以下。 3.应收票据 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有应收非关连中国企业的票据金额约 8, 939 ,000元(1995年:25,720,000元)。该等票据均为无抵押,年息在10%至25%之间, 且须于一年内偿还。1996年应收票据比1995年下降主要是因为1995年发生的应收票 据在1996年收回。 4.存货 1996年 199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原材料 48,997,609 51,337,212 在产品 3,742,963 3,528,418 产成品 6,188,128 2,847,398 合计 58,928,700 57,713,028 5.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包括董事们认为将长期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于1996年12月31日, 本集团持有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特时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6,620,000普通股。 该长期投资计算如下: 1996年 199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帐面原值 4,250,000 4,250,040 减:永久性减值准备 (2,449,000) (1,919,800) 帐面净值 1,800,200 2,330,240 市值 1,787,000 1,920,000 6.合作企业投资 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一各主要合作企业之投资之下: 1996年 1995年 合作企业名称 12月31日 12月31日 深圳嘉丰纺织有限公司 11,125,828 11,125,828 中冠(宁波)纺织制衣有限公司 1,341,907 1,341,907 华冠房地产有限公司 11,910,013 11,910,013 中汇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常州中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4,206,483 4,057,725 其他 - 43,951 投资总额 29,584,231 29,391,522 永久性减值准备 3,349,905) - 帐面净值 26,234,326 29,391,522 7.固定资产净值 1996年 1995 中国 融资租凭 境内的 厂房及 的香港楼宇 楼宇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原值估价 年初余额 40,073,517 75,597,487 106,215,124 6,891,433 本期增加 877,600 1,252,828 3,216,436 - 本期减少 - - (488,605) - 年未余额 49,951,117 76,850,235 108,942,955 6,891,43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2,880,047 17,713,220 44,541,789 4,286,991 本期增加 1,555,415 2,059,214 5,384,868 814,673 本期减少 - - (439,744) - 年未余额 4,435,462 19,772,434 49,486,913 5,101,664 净值 年未余额 45,515,655 57,077,801 59,456,042 1,789,769 年初余额 46,193,470 57,884,187 61,673,335 2,604,441 家具·固定 装置及 办公室设备 合计 合计 原值估价 2,324,370 240,101,851 194,797,469 年初余额 591,606 5,938,470 47,688,872 本期增加 - (488,605) (2,384,490) 本期减少 2,915,976 245,551,716 240,101,851 年未余额 累计折旧 1,731,591 71,153,638 64,427,571 年初余额 323,213 10,137,383 8,789,998 本期增加 - (439,744) (2,063,931) 本期减少 2,054,804 80,851,277 71,153,638 年未余额 净值 861,172 164,700,439 168,948,213 年未余额 592,779 168,948,213 130,369,898 8.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1996年 1995年 年初净额 2,740,197 3,102,834 本年摊销 (1,435,517) (362,637) 年未净额 1,304,680 2,740,197 9.未交税金 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未交税金构成如下: 1996年 199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增值税 330,252 182,658 企业所得税 2,872,637 2,544,077 其他 - 146,623 合计 3,202,889 2,873,358 10.银行借款与贷款额度 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贷款额度合计约为134,365,000元(1995 年: 155,500,000元),用于透支、贸易融资、期货外汇合约及定期贷款。 由该贷款额 度所产生的贷款和垫付款按市场利率计算。于199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 合计约为89,737,000元(1995年:95,800,000元)。 在该134,365,000元的贷款额度中,约4,664,000元(1995年:45,400,000元) 由华联担保:约71,500,000元(1995年:66,500,000元)是由本公司担保:约 21 ,200,000元(1995年:16,400,000元)是由香港中冠以房产和机器设备作担保:约 2,000,000元(1995年:无)是由香港中冠出具的担保信函担保:约2,000,000元( 1995年:无)是由本公司与三位股东共同担保:其余约33,001,000元(1995年:29, 200,000元)是无担保的。 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短期借款如下: 1996年 贷款单位 12月31日 借款条件 三和银行深圳分行 20,380,000 商业信用 中国工商银行罗湖支行 4,664,614 担保 合计 25,044,614 1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于1996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缴付的长期银行借款如下: 1996年 贷款单位 年利率 12月31日 借款条件 南洋商业银行 同业折借优惠利 4,537,142 担保、抵押 率加0.5%+5% 三和银行深圳分行 7% 1,666,667 商业信用 合计 6,203,809 向南洋商业银行之贷款乃用本集团在香港之物业抵押,并由本集团之董事个人 担保。 12.长期借款 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长期借款包括: 1996年 贷款单位 年利率 12月31日 借款条件 南洋商业银行 同业折借优惠利率加0.5%+5% 7,917,641 担保、抵押 三和银行深圳分行 7% 1,666,667 商业信用 19,584,308 减:一年内到期的 (6,203,809) 长期借款 13,380,499 13.股本 1996年 199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股 港元 股 港元 A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99,720,453 122,553,535 99,720,453 122,553,535 B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69,421,903 85,317,497 69,421,897 85,317,490 169,142,356 207,871,032 169,142,350 207,871,025 14.法定储备及未分配利润 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建议从年初未分配利润及本年溢中提取下 列之法定储备: 法定储备 金额 法定盈余公积金 1,778,797 法定公益金 158,449 任意盈余公积金 475,347 a.盈余公积 1996年 1995年 年初余额 46,693,485 40,620,945 利润分配转入 2,412,593 6,072,541 年未余额 49,106,078 46,693,485 b.未分配利润 1996年 1995年 年初余额 16,861,531 33,660,215 本年利润 1,590,967 11,805,456 提取盈余公积 (2,412,593) (6,072,541) 发放红股 - (14,083,690) 现金股息(附注17) (7,081,394) (8,447,909) 年未余额 8,958,511 16,861,531 15.财务费用 1996年 1995年 利息支出(已扣除资本化利息) (4,389,839) (4,431,427) 利息收入 2,898,877 1,070,146 汇兑损失净额 (314,300) (463,061) (1,805,262) (3,824,342) 16.业务分布 于199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按产业分类的情况如下: 产业 主营业务收入 税前利润 1996年 1995年 1996年 制造业 298,701,242 329,164,326 6,199,501 贸易 63,260,957 76,078,243 (1,659,348) 合计 361,962,199 405,242,569 4,540,153 集团同业间 相互抵销 (7,828,185) (6,696,468) (1549,304) 354,134,014 398,546,101 2,990,849) 产业 净资产 1996年 1995年 199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制造业 3,369,557 275,730,418 265,942,302 贸易 9,542,959 29,139,122 47,851,294 合计 12,912,516 304,869,540 313,793,596 集团同业间 相互抵销 132,635 (11,070,212) (14,450,868) 13,045,151 293,799,328 299,342,728 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下述不同地区设有附属公司,其业务公布如下: 国家或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税前利润 净资产 1996年 1995年 1996年 1995年 1996年 199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 298,701,242 329,164,326 6,199,501 3,369,557 275,730,418 265,942,302 香港 54,448,653 71,576,890 (2,147,843) 9,272,677 27,724,221 46,615,262 日本 8,812,304 4,501,353 488,495 270,282 1,414,901 1,236,032 合计361,962,199 405,242,569 4,540,153 12,912,616 304,869,540 313,793,596 集团内国家 或地区 相互抵销(7,828,185) (6,696,468) (1,549,304) 132,635 (11,070,212) (14,450,868) 354,134,014 398,546,101 2,990,849 13,045,151 293,799,328 305,027,029 17.股息 本公司按此会计报表及以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报表所报之未分配利润(以两者 中较低者)分派股息。于本年度,本公司宣派股息详细如下: 1996年 1995年 (附注20) 本年度已宣派之股息:每股人民币0.045 元(1995年:人民币0.06元) 7,081,394 8,447,909 18.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乃按本年度集团税后净利润1,590,967元(1995年:11,805,455元) 除以1996年度的总股数169,142,356股(1995年:169,142,350股)计算所得。 19.承诺及或然负债 于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已发出的信用证金额约为14,274,000元( 1995 年:6,322,000元)。 20.上年度对比数据 本集团地199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由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于 1996年3月9日之审计报告书内说明因并未对本集团的附属公司进行审计,故此只能 对已审的本公司报表发表意见。 1995年度的部分对比数据已重新编列,以符合本年度之编列方式。 八、其他事项 (1)1997年4月22日本公司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议,会议审议了本公司 199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996年度本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70.9万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 计17.09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7.09万元,提取30%任意公积金计人民币51.3万 元,其余人民币85.4万元留存未分配利润。董事会建议,暂不分配1996年度股息。 本预案翟需经第六次股东大会通过并报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1997年4月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议接受了原董事长田志 俊先生提出的因年事已高辞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长一职的请求;本次董事会同时接受深圳华联编织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聘 请深圳华联编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炳根先生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冠印染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一职。此项聘请惟需经本第六次股东大会确认。 (3)董炳根先生简历: 董炳根,男48岁,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丝绸工学教师、团委 书记、宣传部副部长、院长助理、副院长等职;1994年调任中国服装总公司总经理, 兼任中国服装协会理事长、服装企业家委员会主任、西服专业委员会主任、女装专 业委员会主任等职;1997年2 月调任深圳华联编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 中国服装协会理事长、服装企业家委员会主任等职。 深圳中冠编织印染股分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