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 神州B 公告编号:2017-103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5 日,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田威先生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彭立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彭立志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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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彭立志先生简历
彭立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9 月出生,工商管理
硕士,国家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 年至 2002 年任职
于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处,2003 年至 2006 年任中交路桥华南工程
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6 年至 2016 年 5 月任中交路桥华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
截至目前,彭立志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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