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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神州B   公告编号:2018-154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长城”)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2,479,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
陈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4 号”)
核准,公司向陈略等原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国际”)17
名股东发行 251,849,593 股股份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陈略及九泰基金(代表
慧通 2 号资管计划)非公开发行 25,914,633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陈略及九泰基金(代表慧通 2 号资管计划)非公开发
行 25,914,633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均为 9.84 元/股,上述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 年 11 月 9 日,上市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陈略及九泰基金(代表慧通 2
号资管计划)非公开发行 25,914,633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均为 9.84
元/股,上述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0,991,949 股增加为 446,906,582 股。详情请参
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46,906,582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8 股,合计转增股本 1,251,338,429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98,245,011 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698,245,011 股,其中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481,336,739 股,占股份总数的 28.3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6,908,272 股,
       占股份总数的 71.6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序号        相关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中冠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   严格履行承诺,九泰基金所提供的信息

                          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   均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

                          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

                          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

       九泰基金关于提供   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信息真实性、准确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1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函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2
                       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

                       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九泰基金关于不存   “本公司及本公司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事宜的     严格履行承诺,九泰基金不存在内幕交

2   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易。

    函                 形。”

                       “慧通 2 号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深圳中冠的新增股份,    严格履行承诺,九泰基金在股份发行后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   36 个月内未转让股份。

    九泰基金关于股份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3
    锁定期的承诺函     式转让。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

                       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     严格履行承诺,九泰基金无违法行为。

                       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目前没有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九泰基金关于无违
4                      2.本公司代表的慧通 2 号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法行为的确认函
                       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

                       象的情形。


                                                   3
                       3.本公司代表的慧通 2 号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 6 条规定的如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

                       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本次重组前,慧通 2 号尚未正式设立,其与神州长城    严格履行承诺,九泰基金未曾有关联交

                       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的情形;                         易行为。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代表的慧通 2 号仅持有因认

                       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而取得的深圳中冠的相关股份,不

                       存在且无意于通过设立或并购等方式取得其他控制的企

                       业;慧通 2 号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慧通 2

    九泰基金关于规范   号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
5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

                       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

                       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如慧通 2 号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慧通

                       2 号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泰基金(代表慧通 2 号资管计划)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
    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上市公
    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2,479,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1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
        股东名称
                               (股)                       (股)                    (股)
  九泰基金-交通银行
  -九泰慧通定增 2 号特            42,479,672                42,479,672                 42,479,672
  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总计                    42,479,672                42,479,672                 42,479,672

         五、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481,336,739        28.34%                      42,479,672        438,857,067      25.84%
01 首发后个人类
限售股               55,995,934         3.30%                                         55,995,934      3.30%
03 首发后机构类
限售股               42,479,672         2.50%                      42,479,672                  0      0.00%

04 高管锁定股       382,861,133        22.54%                                        382,861,133      22.54%

二、无限售流通股   1,216,908,272       71.66%       42,479,672                      1,259,387,944     74.16%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698,245,011     100.00%                                        1,698,245,011    100.00%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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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神州长城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神州长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
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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