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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神州B    公告编号:2019-010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立信项目人员安排等原因,其对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与公司规划

无法匹配;同时,鉴于其已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评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服务费 260 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对立信审计团队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

诚挚感谢。

       二、前任审计机构陈述意见

       就本次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三年(2015 年-2017 年)为公

司审计工作提供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感谢公司在合作期间对工作的支持和配

合。

       鉴于本所项目人员安排等原因,为确保贵公司年报披露工作如期推进,经双

方友好协商,贵公司拟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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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该事项已知悉并确认,对

该事项无异议。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利安达是一家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拥有二十多年的丰富执业

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务能力。利安达目前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

务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承担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

审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司法鉴定

资格及在美国 PCAOB 和加拿大 CPAB 注册,具有为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北美国

家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资格。

    四、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征得其理解

与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

解,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请利安达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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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年度服务费 260 万元人民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
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也有利

于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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