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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30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8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在会前仔细审核会议文件,
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给予合理化建议,以严谨认真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唐建新           12            12            0              0

    张宇锋           12            11            0              1

    江崇光           14            14            0              0

    牛红军            2             2            0              0

    于海纯            2             2            0              0

    报告期内,我们按时出席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对每次董事会所列明的事
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含通讯表决方式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缺席会议的
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在公司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上作了 2017 年度述职报告。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使我们更为直
接地了解投资者所关心、关注的问题,我们认真听取现场中小股东提出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我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独立意
                                        见
                                        2、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业务提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 月 19 日                                                          标准
                     十八次会议         3、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授信
                                        及其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4、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关于签署经济补偿协议及股东承诺
2018 年 3 月 12 日                                                          标准
                     十次会议           变更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2018 年 3 月 22 日                                                          标准
                     十一次会议         析报告》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公司 采取的措施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2018 年 4 月 23 日                      见                                  标准
                     十二次会议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2
                                         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
                                         意见
                                         6、关于 2017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计提 2017 年度资
                                         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券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4 日                                                          标准
                      十四次会议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
                                         债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018 年 8 月 1 日                                                          标准
                      十五次会议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9 日                                                         标准
                      十六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
2018 年 9 月 18 日                                                         标准
                      十八次会议         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
2018 年 9 月 27 日                                                         标准
                                         意见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公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2018 年 10 月 29 日                                                        标准
                      十九次会议         意见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2018 年 11 月 15 日                                                        标准
                      次会议             见

     三、重点工作情况
     (一)积极关注年度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履行了责任和义务,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多次向公司提出
问询意见,为全面了解公司的年度审计情况,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3
合伙)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和重要财务问题,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
审计工作,确保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二)切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公司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
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协助公司确定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审计
委员会委员,在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真核查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仔细评估其专业性和独立性;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
真核查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被提名人选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对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2018 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召集、参加相关会议,各专门委员会运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三)年度内实地考察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
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
项进行了现场了解,听取公司高管人员介绍和相关部门的汇报,并提出了专业的
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以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
度,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关注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的最新
变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在公司治理、
投资决策、内幕交易防控等方面做出了贡献,持续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
更好发展。
    2019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
策,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较快
发展而努力。


                                   4
    独立董事:牛红军   江崇光   于海纯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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