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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宝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 A、深深宝 B   公告编号:2018-93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
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
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
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
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1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
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
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
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
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
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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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
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
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
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
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
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相关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
                                3
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
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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