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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宝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
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值清                吴叔平              陈灿松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