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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宝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3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合理有效的控制
投资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投资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
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值清                吴叔平              陈灿松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