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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粮控股: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0-04-28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零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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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
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粮控
股”或“公司”)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深粮控股进行持续督导。

     一、概述

    深粮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拟于 2020 年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择机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分笔购买,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银行单笔理财金额不超过 1 亿元,单个银行理财总额
不超过 3 亿元,且期限不超过三年。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对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具体操
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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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时适量介入,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可能低于预期。

    2、针对产品风险,拟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如下:

    (1)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
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
查的基础上,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
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4)受托人资信状况、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
情况不符的风险时,资金结算中心负责人须在知晓事件后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
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报告,以便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
减少公司损失。

    (5)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
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6)董事会应对资金结算中心提供的委托理财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按照
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权限履行公司相关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
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
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进行购买银行保
本型短期理财业务,此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通过上述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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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使用效率。

     五、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
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
案》,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合理有效的控制
投资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额度投资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
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在额度内,分笔购买,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银行单笔理财金
额不超过 1 亿元,单个银行理财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且期限不超过三年。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深粮控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
财产品的议案》已经深粮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深粮控股独立
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
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深粮控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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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深粮控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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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郭勇                            于海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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