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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粮控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独立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地展开各
项工作,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项专业委员会会议,针
对相关议案认真发表独立意见,并持续关注公司运作,不定期检查和
指导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了解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等情况,高度关注公
司规范发展、重大投资交易项目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
用。现将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各独立董事均积极参与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以专业视角和丰富经验审议
各项议案,形成独立意见,提供决策支持,为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各
项项目建设及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性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全部职责。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具体职务                   式参加会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次数                   席会议


赵如冰     独立董事     5        3       2        0       0       否


毕为民     独立董事     5        2       3        0       0       否


刘海峰     独立董事     5        2       2        1       0       否


        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对相关会议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对公
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业委员会,各
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2020 年,各独立董事
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在各专业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
事项进行完整的事前分析,有效的事中监控和全面的事后评价,为董
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
对公司战略定位、业务发展、投资收购等事项认真研究并提出宝贵建
议,为公司的科学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及 2020 年第一季度、2020 年半年度、2020 年
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体系工作报告、年审机构总结报告等议案,确
认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以及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
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确保公司能够按时保质完
成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
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未发现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根
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与《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 2019 年度述职并对其进行了考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进行了审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客观、公正地提出了 12 项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
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项目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十届董
2020 年 2   事会第八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8 日    次会议会
                议
                       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第十届董
2020 年 4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
            事会第九                                                同意
月 24 日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
              次会议
                       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
                       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
                       品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第十届董
2020 年 8              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事会第十                                                同意
月 24 日               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次会议
                       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第 十 届 董
10 月 28 事 会 第 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一次会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度,我们按时出席了相关会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
董事会运作规范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履行应尽的职责。
    2.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主动关注媒体
对公司的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让公司管理层充分了
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3.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和查核,要求
公司事先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
    五、在 2020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我们在
董事会任期内,就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2020 年 12 月 28 日,我们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就公司 2020 年度审计事项进行了第一次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
务所对年度审计的审计计划和关注重点;2021 年 2 月 15 日,我们会
同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0 年度审计事项进
行了第二次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审计的重点关注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的说明;2021 年 4 月 23 日,我们会同审计委员会,听
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的审计结果,并
进行了第三次沟通会,就审计工作提出了独立意见和要求。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有其他
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
项。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如冰                 毕为民               刘海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