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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9-22  

						股票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 2011-034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 年 9 月 21 日-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 9 月 21 日 15:00 至 2011 年 9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 11 楼第六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郑少平董事长
6. 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
表)共 3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87,535,1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
授权代表)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5,026,888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
表)3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08,223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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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嘉宾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及高管:郑少平董事长、张宁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悟洲
       独立董事、郝珠江独立董事、张建军独立董事、屈建东副总经理、张建国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熊海明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裴姜媛董事会秘书。
               出席会议的监事:黄惠珍监事、赵朝雄监事。
           出席会议的嘉宾: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王建勇律师、招商证券董事刘丽华
       女士。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487,535,111    486,293,501    99.7453%       1,241,610     0.2547%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373,385,424    372,145,914    99.6680%       1,239,510     0.3320%           0     0.0000%

     B 股股东        114,149,687    114,147,587    99.9982%           2,100     0.0018%           0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股东        487,535,111    486,288,501    99.7443%       1,241,610    0.2547%         5,000    0.0010%

其中:A 股股东      373,385,424    372,140,914    99.6667%       1,239,510    0.3320%       5,000      0.0013%

      B 股股东      114,149,687    114,147,587    99.9982%          2,100     0.0018%            0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建勇、胡筱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含股东授权
         代表)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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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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