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12-04-26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改聘公司 201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改聘公司2012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德
勤”)为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真了解了公司拟改聘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详细查阅了有
关公司拟改聘事务所的背景资料、相关许可证照、证书等资质证明资
料,我们认为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的实际
需要,德勤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有关规
定。我们同意聘请德勤为公司 201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李悟洲 郝珠江 张建军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