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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独立董事关于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04-26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东莞深赤湾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该等提供担保事项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




                                  独立董事:李悟洲 郝珠江 张建军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