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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4-05-23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聘任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赵强先生、聂琦先生、赵朝雄先生、王永立先生、张方先生
及步丹女士的个人履历,均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57 条、58 条规定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
    2.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
    3. 经本人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殷克胜 苏启云 李常青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