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经审阅会议文件,我们作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 《关于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外 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在中外 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开财务有 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在中开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 置预案>的议案》提交定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宇辉、苏启云、李常青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