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8-02-07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的要求,
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5%(本公司适用人民币2,355万-23,549万元)时需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现
对2018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本公司的日
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下称“招商局港口”)和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山集
团”)发生的码头相关服务和土地租赁服务。2018年度预计与招商局港口发生关
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与南山集团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7,5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白景涛董事长、周擎红副董事长、
吕胜洲董事、李玉彬董事、刘彬董事和张建国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
余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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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提供或接受关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
码头相关
联方码头相关 限公司及其附属公 双方协商 10,000.00 354.95 7,005.65
服务等
服务等 司
向关联方租赁 中国南山开发(集
土地租赁 双方协商 7,500.00 519.68 6,904.23
土地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 引
业务比例 差异(%)
(%)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
向关联 中国南山开发 http://www.c
土地
人租赁 (集团)股份 6,904.23 6,000.00 78.40% 15.07% ninfo.com.cn
租赁
土地 有限公司 刊登的《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
告》(公告编
号 2017-00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不适用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不适用
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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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港口”)成立于1991年5月28日,
并于1992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是首家在香港上市之红筹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
5亿元,注册地址为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8楼,经营范围
为港口业务、保税物流及冷链业务、物业开发及投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港币113,008百万元,净资产港币78,265百
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港币4,055百万元,净利润港币3,476百万元。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山集团”)是成立于1982年
的中外合资企业,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赤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亿元,法人代
表为王志贤。南山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保税场库经营,
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3,232,65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88,783万元,
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2,46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2,75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招商港口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白景涛董事长、吕胜洲董事和李玉彬董事
同时分别担任招商港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10.1.3条规定,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南山集团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张建国董事同时担任南山集团的高级管理
人员,吕胜洲董事同时担任南山集团的监事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
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与招商局港口交易价格依据双方协商之公允市价,根
据协议支付方式、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按双方同意的相关安排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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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南山集团交易价格依据双方协商之公允市价,根据
协议情况每月、每季度或每半年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按实际需要长短不一。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招商局港口就提供或接受码头相关服务
于2018年2月5日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生
效日”)起生效,该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南山集团就所使用的土地签
署《土地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协议》,该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按实际需要长短不一。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招商局港口及其附属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
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星港口”)发生提供或接受的装卸劳务;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码来仓储(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码来仓储”)就其经营
管理的前海海运中心口岸楼,发生关联租赁业务需承担该口岸楼的租赁费用;本
公司下属公司向招商局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招商保税”)出租两台正面吊
机械设备,同时接受招商保税在西部港区集中查验中心(CIC)提供的查验服务;
本公司下属公司向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港务”)租用码头堆
场及场地;本公司下属公司委托深圳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勤工程管
理”)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本公
司及下属公司向招商局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信息技术”)购买
软件使用许可及支付日常技术支持费用。以上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为双方多年来
业务往来的正常延续。
本公司与南山集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集装箱业务和散杂货业务与南
山集团发生的土地和堆场租赁服务。赤湾港区受自然条件限制,码头陆域纵深较
小,堆场堆存能力小于码头装卸能力。租用土地扩大堆场面积,可以充分发挥码
头装卸能力,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该项关联交易为双方多年来业务往来的正常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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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
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该等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
3、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
定。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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