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2017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18-03-07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始建于 1982
年,1993 年经股份制改造后公司 A、B 股在深交所挂牌上市,A 股代码 000022,
B 股代码 200022。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644,763,730 股。公司主营业务为集装
箱和散杂货的港口装卸、仓储、运输及其它配套服务,主要经营深圳赤湾港区 6
个集装箱泊位及 7 个散杂货泊位、妈湾港区 3 个集装箱泊位和东莞麻涌港区 5 个
散杂货泊位,并参资山东莱州港区。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重点,积极践行回报社会、回
报股东的股权文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交流,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
重和维护。
2017 年度,本公司在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 建设投资者保护机制
1、 积极落实“蓝天行动 2017”专项工作
为实现深圳辖区“蓝天行动”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期化的目标,公
司建立了“蓝天行动”专项工作小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负责牵头
和监督专项工作的进展和完成。董事会秘书处为分管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实施。
董事会秘书处已根据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
天行动 2017”专项工作方案》并已根据“蓝天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公司网站
投放投资者保护宣传材料,宣传材料上均已标注“蓝天行动”统一 LOGO 标识。
公司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蓝天行动”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协助董事会秘书处实
施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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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公司设有 3 名独立董事,公司极其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的作用。
除例行将公司资料、会议文件等材料发给各独立董事外,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王永立在董事会前,积极主动向独立董事进行专项汇报,让独立董事更好地
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于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公司有效
采纳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情况并维护中小股
东的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
公司其他事项均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规范治理和生产经营方面提出专业性建议
意见并被公司采纳,对公司发生的凡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如关联交易等相关
重大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相关规定发表了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对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独立董事的认真履职,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 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一直秉承着回报社会、回报股东的股权文化理念,除了多年保持良好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外,每年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将这一理念实施落地,持续多年保持
着每年 50-60%的现金派现率。自 1993 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在资本市场再融资
额约人民币 3.7 亿元,累计派现金额达 47.25 亿元。2017 年,公司根据年度资
金安排、业绩情况和投资发展计划等自身状况,确定了高达 60%的现金派现率。
1、 利润分配政策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
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
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 号)的指示精神,本公司已
从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的实施及外资股的利润分配等方面修订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巨潮资讯网)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该修订已经公司 2012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随后经过 2012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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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公司严
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没有对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
金分红政策做出调整。
2、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
母公司净利润为 195,474,231.11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634,765,399.86 元。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
本 的 50% 时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 截 止 2016 年 母 公 司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累 计 额
520,074,434.56 元,已达注册资本的 80.66%,今年不从未分配利润中提取盈余
公积;
2)按 2016 年末总股本 644,763,730 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4.96
元(含税),共计 319,802,810.08 元。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刊登了公司
201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并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和 8 月 3 日分别实施完毕 A、
B 股的派息工作。
公司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稳定的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三、 严格执行制度,保持流程规范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和
修订了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则。公司已建立的公司治理制度及规则如下:《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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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
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金
融工具管理办法》、《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及《公司银行间
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公司一直严肃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和规则,已根据自身需求对制度不断完善,
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已经形成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未来将一如既
往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保持规范运作。
四、 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指定《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为
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和网站。
公司充分认识到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对于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非常
重要。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公开、
公平、公正地面对全体投资者,谨慎、客观、公正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作
为深交所首批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持续按月自愿性披露业务量数
据,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处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部
门,定期组织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重大信息呈报直接负责人(下称“呈报人”)
参加信息披露知识培训,以增强其公平信息披露意识。2017 年,在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方面完成主要工作为:
1、 更新呈报人信息
董事会秘书处已根据公司人事变动通知各部门及各公司更新并确认各呈报
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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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织培训并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董事会秘书处组织呈报人进行培训学习信息披露工作知识,告知其信息披露
相关责任及重要性,同时要求各呈报人及时将重大事项报告董事会秘书处,保证
董事会秘书处对重大信息的知情权,确保董事会秘书处可以及时掌握重大信息,
协助董事会秘书处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地回复投资者提问。
3、 审核信息并确定流程
董事会秘书处知晓重大信息后进行合规性审核,通过专业判断确定是否安排
后续呈报及披露流程,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合规完成。
五、 继续严防内幕交易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内幕交易的防控工作,已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
度》并严格遵照执行。2017 年,在严防内幕交易方面完成工作主要为:
1、 组织培训
定期组织呈报人和董事、监事及高管参加防控内幕交易培训学习,加强其防
控内幕交易意识。
2、 提醒通知
在距离每次定期报告披露日三十天前给董事、监事及高管发通知,提醒其不
可以在窗口期买卖股票,注意防控内幕交易,并要求其确保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3、 登记信息并签署保密承诺
启动投资项目、停牌事项或重组流程时,董事会秘书处在知悉事项的第一时
间立即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将参与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并提
醒相关人员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严守保密义务,并提醒相关方控制内幕信息
知情人范围以及知情人对信息范围知悉的程度。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时,如
有中介机构参与项目,主动提请对方遵守保密义务并签署保密承诺声明,明确要
求对方做好保密工作,严密防控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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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处将继续坚持做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披露以及对公司内
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六、 继续保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多年坚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文化,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永立亲自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公司在与投资者交流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
投资者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公司已公告内容
为准,从未披露尚未公布信息给投资者造成误导。2017 年,通过以下一系列工
作维持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1、 接待来访并参加投资者见面会
在遵守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董事会秘书处保持开
放热情的态度,积极认真地接待所有预约来访的调研机构和中小投资者,与投资
者们进行沟通交流并根据其需求带领参观公司经营现场。同时通过参加投资者见
面会和机构会议,与各类投资者保持面对面的交流。
2、 接听电话并及时回复互动易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接听公司投资者电话,每天有专人负责查看深交所互动易
平台,确保及时认真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在较往年电话和提问数增多的情况下,
董事会秘书处仍耐心对待每一个投资者,保持专业精神和负责态度为投资者答疑
解惑,得到了投资者普遍肯定,保持了与投资者顺畅沟通。
3、 联系中小股东并邀请参加股东大会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处根据法规要求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和相关公
告后,还主动通过电话、短信和微信等联系方式邀请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现场
及网络投票,并邀请中小股东来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与董事、监事及高管进行沟通
交流。通过这一举措,不仅大幅提高中小股东现场及网络投票参与率,而且保证
了公司与中小股东直接沟通,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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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注公司相关消息报道并及时澄清
今年公司股票价格尽管未达到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披露标准,但董事会秘书处
仍然积极主动跟踪股价变动情况,持续关注媒体消息、券商报告及股吧内容,保
持高度敏感,避免股价出现异常波动。主要措施:认真阅读媒体报道,对错漏情
况要求其及时修改;仔细查看券商报告,关注其中对公司描述是否属实,要求报
告中不得出现误导投资者的内容;积极关注股吧,对不实内容进行澄清,对偏激
情绪进行正面引导,避免中小股东被误导。
5、 组织召开业绩发布会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切实提
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并响应深圳证监局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
2017”专项工作的号召,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了
中期业绩发布会,通过券商途径邀请了广大境内外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了解公
司情况建立了更直接的沟通渠道。在业绩发布会上,公司向投资者简要介绍了上
半年业绩情况并通报了股东承诺延期等重大事项情况,董事总经理刘彬和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永立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一一回复并进行沟通交流。会后中小
投资者普遍反馈此种交流方式高效直接。鉴于中期业绩发布会效果良好,公司随
后在 2017 年 10 月 31 日再次通过电话会议方式组织召开了第三季度业绩发布会,
向投资者介绍了公司前三季度业绩情况和股东承诺延期进展情况,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王永立耐心解答投资者提问,并就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公司经营
事项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公司将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与投资者顺畅沟通,保证对所有
投资者一致对待,不断提升投资者服务意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投资者
服务电话、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等投资者服务渠道畅通,并及时更新公司网站上
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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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积极开展以上专项工作,公司形成了适合自身发展的投资者保护专项机
制,不断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保护投资者的意识,持续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
不断完善公司保护投资者行为,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健经营,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和
投资者关系维护及保护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更好
地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公司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与发展的成果。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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