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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2018-03-27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深赤
湾”)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和 2018 年 3 月 2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和《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下属企业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局港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布罗德福国际”)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码来仓储(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码来仓
储”)和景锋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锋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招
商局港通协议受让南山集团持有的 209,687,067 股深赤湾 A 股股份及码来仓储
持有的 161,190,933 股深赤湾 A 股股份,合计 370,878,000 股深赤湾 A 股股
份,约占深赤湾已发行总股本的 57.52%;布罗德福国际协议受让景锋企业持有
的 55,314,208 股深赤湾 B 股股份,约占深赤湾已发行总股本的 8.58%(以下合
称“本次股份转让”)。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港
口”)股东特别大会已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决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

    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股
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142 号),根据前述批复,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本次协议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豁免招商局港通及其一致
行动人布罗德福国际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将由招商局港口变更为招商局港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招商局集
团。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