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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8-069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实际控
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筹划、论证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有关各方协商、论证,本公司确认上述重
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7 日、12 月 4 日、12
月 11 日、12 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
049)、《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53、2017-054)。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有关各方仍在就方案内容进行
磋商、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17-055)。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1 月 4 日、2018 年 1 月
11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2018-001、2018-003);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2018 年 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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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提请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22 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2018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3 日、2018 年 2 月 10 日
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2018-
017)。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不晚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详情请参阅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披露的《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8)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3 月 7 日、3 月
14 日、3 月 21 日、3 月 28 日、4 月 4 日、4 月 13 日、4 月 20 日、4 月 27 日、
5 月 8 日、5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20、2018-028、2018-031、2018-034、2018-036、2018-038、2018-
040、2018-041、2018-045、2018-048、2018-050)。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及跨境交易事项,整体重组方案较为
复杂,且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的时
间内,即 2018 年 5 月 21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等信
息,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避免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
的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继续
停牌不超过 1 个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6 月 1 日、6 月 8 日、6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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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组停牌 进展公告 》(公告 编号: 2018-056、2018-057、 2018-058、 2018-
061)。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在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
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将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反馈无异议后申请复牌。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暨
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2018 年 6 月 2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深圳赤湾港
航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19 号)(以下简
称“《重组问询函》”)。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会同交易各方及中介机
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回复。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
—重大资产重组》要求,重组文件直通披露后,公司证券原则上继续停牌不超
过 10 个交易日,鉴于《重组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论证、核查
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
要求期限内,即 2018 年 7 月 5 日之前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并申请公司股票
复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且公司股
票自 2018 年 7 月 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事项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二、停牌期间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会同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加快《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
作进度,争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重组问询函》的书面


                                  3/4
回复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取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商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进行备案或核
准、商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境外战略投资者认购公司新增股份及其他相关事
项的备案或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
取得上述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仍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大公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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