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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8-073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
                           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4 年 5 月 22 日,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并授权郑少平董事长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授权时伟董事长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
内容,公司拟在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且在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占中开财务有限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
超过 30%;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

    2018 年 6 月 8 日,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
团”)转让深赤湾 A 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南山集团不再是
公司股东。由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财务”)是专门为南山集团
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开财务已无法继
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
止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国董事回避表决,剩余 8 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
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该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
意《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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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二)甲、乙双方同意终止《金融服务协议》,自《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
议》生效之日起,《金融服务协议》不再发生效力。甲、乙双方均对《金融服务
协议》的终止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生效条件:

    1.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 甲方就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相关事宜取得其董事会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开展
原《金融服务协议》中所约定的相关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四、在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在中开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余额为 0 元;中开财务有
限公司亦未对公司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开展



                                     2/3
原《金融服务协议》中所约定的相关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公司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属于关联交易事
项,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
终止开展原《金融服务协议》中所约定的相关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回避后,由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
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三)《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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