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2-07-3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房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审慎、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
次会议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现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聘任黄伟军先生和吴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审
议、表决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2.经核查,我们认为黄伟军先生和吴志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聘任黄伟军先生和吴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康晓岳 何祚文 米旭明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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