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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房A:关于转让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2022-09-3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调整
公司产业结构,充实资金储备,将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物业”)100%
股权(公司直接持有9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转让给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贸物业”)。国贸物业为深圳市物业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深物业集团与公司均
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3日、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和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4日、12月
24日、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9)、《关于转让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0)、《关于转让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3)。
    2022年2月11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变更(备案)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深圳市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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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二、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深房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下称“《股权收购协议》”)约
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经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备案确认的评估值,即
196,676,700元。以2021年6月30日作为基准日,在2021年6月30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深
圳物业新增未分配利润由原股东享有,随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一并由国贸物业向原股
东支付。
    (一)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
    国贸物业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下称“天职国际”)对深圳物业股权交割过渡期2021年7月1日至2022
年1月31日的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天职国际出具的《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2]41280号)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审计情况如下:
    1.审计期间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本次审计的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2.审计范围
    本次过渡期损益审计的范围为深圳物业财务报表,包括股权交割过渡期2021年7
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的合并利润表以及相关附注。
    3.损益情况的审计结果
    经审计,深圳物业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实现净利润9,713,936.61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13,936.61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报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5,061,247.51

二、营业总成本                                                                 92,407,514.91

    其中:营业成本                                                             84,527,500.91

           税金及附加                                                              716,578.21

           销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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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管理费用                                                             7,218,169.68

          财务费用                                                                -54,733.89

   加:其他收益                                                                   926,835.99

       信用减值损失                                                             -343,285.8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237,282.70

   加:营业外收入                                                                      771.93

   减:营业外支出                                                                  50,243.6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187,811.03

   减:所得税费用                                                              3,473,874.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713,936.61

      少数股东损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713,936.61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股权转让事项相关方就股权转让未尽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协议各方
   甲方:
   甲方1: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声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4135N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42层
   甲方2: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鸿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4549T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南湖路3005号国贸商业大厦34层
   甲方3: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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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6034C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怡景花园牡丹村
    乙方:
    乙方1: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征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9585N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5-48层
    乙方2:深圳市深房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小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81305Q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6楼
    2.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1)本补充协议各方确认,目标公司截至2022年1月31日前应收未收未挂账的
8,460,481.05元物业管理费(其中目标公司本部2021年1月1日前2,143,021.64元、
目标公司汕头分公司6,317,459.41元)因收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故在清产核资和
过渡期损益审计时未予考虑,现约定上述款项在未来期间实际收到之后,按照会计
和税务相关规定,在扣除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及按税法规定应缴的增值税及其附加、
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后的净利润归乙方所有,并由甲方2作为此次股权收购的或有
对价支付给乙方1。
    1)甲方承诺:安排专人采取必要措施追收上述8,460,481.05元物业管理费,并
应按季度、年度向乙方1提交该季度、该年度物业管理费欠费追收进展及剩余欠款追
收计划书面报告(下称“物管费追收情况书面报告”),追收情况书面报告应加盖
甲方3公章,甲方3应在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向乙方1提交上一季度追收情况书面报告,
在下一年度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追收情况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欠款
追收已采取的措施、进展情况、下一步追收计划等,报告附件应包括追收过程关键
性文件。乙方有权对欠款追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甲方应予配合。
    2)甲方应在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将已追回的物业管理费,在扣除实现债权的相
关费用及按税法规定应缴的增值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后的净利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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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提供费用凭单)后由甲方2作为此次股权收购的或有对价转入乙方1指定账户。
      3)甲、乙方于次年1月31日前对上一年度物业管理费清收情况作账务核对结算。
      (2)原协议第8.1(5)条关于交割日前目标公司账外已处于执行阶段的诉讼事
项,甲方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定期/不定期催促被执行人支付欠款等方式推进相关
案件的执行进程。该部分权益在实际收到款项或者执行后,按照会计和税务相关规
定,在扣除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按税法规定应缴的增值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相
关税费后的净利润归乙方所有,并由甲方2作为此次股权收购的或有对价支付给乙方
1。
      1)本补充协议各方确认,截至2022年1月31日,目标公司已胜诉案件待执行款
16,729,007.49 元尚未进行会计处理。
      2)甲方承诺:安排专人追收上述已胜诉案件待执行款,并应按季度、年度向乙
方1提交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以及剩余欠款追收计划书面报告(下称“执行案书面报
告”),执行案书面报告应加盖甲方3公章,甲方3应在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向乙方1
提交上一季度执行案书面报告,在下一年度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执行案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欠款追收已采取的措施、进展情况、下一步追收计划等,报
告附件应包括追收过程关键性文件。乙方有权对欠款追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甲方
应予配合。
      3)甲方应在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将已追回的款项,在扣除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按
税法规定应缴的增值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后的净利润(应提供费用
凭单)后由甲方2作为此次股权收购的或有对价转入乙方1指定账户。
      4)甲、乙方于次年1月31日前对上一年度执行案件欠款清收情况作账务核对结
算。
      (3)甲方在追收本补充协议第一条所述物业管理费、第二条所述执行案件欠款
中,因该等欠款事项、案件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双倍罚金等均归属于乙方享有,
甲方不得扣留,应在收到款项后按本协议约定悉数支付给乙方。
      (4)甲方2和甲方3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约定,积极追收欠款、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及时支付清收回款,甲方1应将追收欠款等事项纳入甲方2和甲方3的年度考核,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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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甲方2和甲方3积极履行追收欠款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除补充协议约定事项外,股权转让交易对手方已支付完成包含
过渡期损益在内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交易双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项已结清,本
次转让深圳物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正式完成。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编号:天
职业字[2022]41280号);
   2.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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