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14 点 30 分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3∶00 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 48 楼 A 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唐小平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30,937,66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2.36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28,642,264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2.13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295,396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2269%。 1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200 股,占公司外资 股股份总数 0.01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200 股,占公司 外资股股份总数 0.019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295,396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22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295,396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2269%。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200 股,占公司 外资股股份总数 0.01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200 股, 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193%。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 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864,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23,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2,2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5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39%;弃权 23,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二)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864,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2,2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5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39%;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三)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762,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3%;反对 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1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弃权 23,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0,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848%;反对 1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弃权 23,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四)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864,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2,2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5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39%;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五)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同意 630,864,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23,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2,2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5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39%;弃权 23,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864,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2,2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5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39%;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 5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王雨弦。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