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本实B:2008年半年度报告 2008-08-27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董事长徐敏先生、总经理王长生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玲玲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本半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目  录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

    第二章、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

    第三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

    第四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

    第五章、重要事项……………………………………………………………	7

    第六章、财务报告……………………………………………………………	10

    第七章、备查文件目录………………………………………………………	49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Benelux Enterprise Co.,Ltd.

    二、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本实B  股票代码:200041

    三、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中兴工业城十三栋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中兴工业城十三栋

    邮政编码:518054  电子信箱:szshbshi@public.szptt.net.cn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敏先生

    四、	公司董事会秘书姓名:徐敏先生(代行)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中兴工业城十三栋

    联系电话:0755-26068614  传真:0755-26400624

    电子信箱:szshbshi@public.szptt.net.cn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总部董事会秘书处

    五、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0年12月10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中兴工业城十一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粤深总字第101951号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440301618853267 地税:44030561885326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址:

    境内: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2006号宝丰大厦五楼(邮编:518002)

    

    六、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2,974,486.74	23,480,019.14	23,480,019.14	-2.15	-2.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25,299,962.23	-324,253,030.33	-324,253,030.33	-0.32	-0.32

    每股净资产	-5.38	-5.36	-5.36	-0.37	-0.37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利润	-1,046,931.90	-503,437.00	-503,437.00	-107.96	-107.96

    利润总额	-1,046,931.90	-690,588.08	-690,588.086	-51.60	-51.60

    净利润	-1,046,931.90	-690,588.08	-690,588.08	-51.60	-5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46,931.90	-503,437.00	-503,437.00	-107.96	-107.96

    基本每股收益	-0.017	-0.01	-0.01	-70.00%	-70.00%

    稀释每股收益	-0.017	-0.01	-0.01	-70.00%	-70.00%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67.65	-15,914.95	53.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01	-0.0003	0.0002

    注:非经营性损益为法院裁定以查封设备抵债的净损失,金额为-187,151.08元。

    (二)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国内会计准则	境外(国际)会计准则

    净利润	-1,046,931.90	-1,046,931.90

    净资产	-325,299,962.23	-325,299,962.23

    差异说明	净资产差异系以前年度确认坏账因素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营业利润			-0.017	-0.017

    净利润			-0.017	-0.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017	-0.017

    

    第二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未发生变动。

    二、股东情况介绍:

    (一)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公司共有股东3865名,其中A股股东64名,B股股东3801名。

    (二)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总数	3,86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海南如来木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25%	14,668,557	14,668,557	

    香港佳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3.55%	14,247,290	14,247,290	

    海南金箭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00%	8,473,001	8,473,001	

    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8.08%	4,889,520	4,889,520	4,889,520

    孙立峰	境内自然人	3.19%	1,093,701		

    香港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2%	1,039,632	1,039,632	

    王勇	境内自然人	0.53%	320,000		

    汪燕	境内自然人	0.50%	300,000		

    ABN AMRO BRANK NV	境外法人	0.41%	246,700		

    KOTO TRANSPORT LTD	境外法人	0.33%	200,000		

    张汉兴	境内自然人	0.32%	196,900		

    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孙立峰	1,093,701	境内上市外资股

    王勇	32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汪燕	3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ABN AMRO BANK NV	246,7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KOTO TRANSPORT LTD	2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张汉兴	196,9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王竣彬	188,902	境内上市外资股

    GUI RAN YAO	15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陈素娟	146,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陈威	121,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根据公司目前已获知的情况,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备注:

    1、根据公司目前已获知的情况,以上前10名股东中除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所持有的4,889,520股被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并于2007年4月9日裁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抵偿债务外,其余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均未质押或冻结。

    2、2008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武汉华兴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司法人股8,473,001股已过户给海南金箭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海南金箭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成为我司中方法人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14%。(详见公司2008年6月18日有关股权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08-12号)

    3、除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以上10名股东中无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除海南如来木业有限公司、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和海南金箭国投置业有限公司为中资股东外,其余均为外资股东。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未发生变动。

    二、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第四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表一(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6月30日	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利润	-1,046,931.90	-503,437.00	-107.96

    净利润	-1,046,931.90	-690,588.08	-51.60

    备注: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化系本期租金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表二(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比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22,974,486.74	23,480,019.14	-2.15

    股东权益	-325,299,962.23	-324,253,030.33	-0.32

    

    二、管理层分析:

    (一)公司本部:报告期内,公司仍未开展相关主营业务,主要工作为处理历史遗留债务问题,但尚未取得重大进展;

    (二)子公司相关情况

    (1)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德公司"):公司根据有关协议将所持有的瑞德公司股权托管给武汉中原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4月18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送达的深南法执字(2005)第1484号《关于限期解除托管的通知》,本公司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南山法院等有关单位妥善处理托管事宜,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南山法院有关处罚文书。

    (2)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元公司"): 因本公司为威誉(香港)有限公司、港裕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办理跟单信用证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该笔债权后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深圳办事处申请法院查封本公司持有的厚元公司75%股权, 2006年8月15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决定对本公司持有的厚元公司75%股权进行评估。截止报告日,相关程序尚在进行中。

    (3)深圳市本鲁克斯仿真控制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日,该公司仍处于停关闭状态。

    公司最后只在本部的基础上(三家子公司均未纳入合并报表)完成了2008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对外投资,原对外投资也无增减变动。

    四、对上年"非标准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董事会有关说明

    1、对外担保事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办事处")所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及是否还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按约定的时间(2007年9月30日)支付首笔重组款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仅是构成部分违约。鉴于公司就深圳办事处担保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184,730,783.61元。另外,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公司还可能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2、关于未对三家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的合理性及未审计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1)未合并报表的合理性问题:公司持有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德公司")的99%股权已由深圳市南山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公司持有深圳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元公司") 的75%股权因涉诉已被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并拟评估拍卖、公司持有深圳本鲁克斯仿真控制有限公司的 91.11%股权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且该公司在2007年度仍处于停业关闭状态,以上事实表明公司对三家子公司均失去实质性控制。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已作出处置、清算三家子公司之相关决议(分别见公司2006年3月29日及2006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的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有关规定,公司未将上述属于拟处置、失去控制、关停状态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符合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更真实而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2)未审计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由于公司对长期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其账面价值为零值,且因子公司均不符合并表要求,故未并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不构成影响。

    3、关于公司的持续经营

    目前公司债务重组工作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剩余的债务重组工作及下一步的资产重组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通过公司及大股东的努力,公司有望扭转目前的不利局面,摆脱目前没有主营业务的困境,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二)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之中,目前尚无按规定应予以公告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实际经营成果与定期报告披露的盈利预测有较大波动:

    由于上年同期应支付的相关费用集中在第三季度确认,故本期亏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期租金收入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第五章 重要事项

    

    一、公司的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规范运作的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在2007年完成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整改情况进行了总结说明,进一步明确了说明需要持续性整改问题和下一步整改计划。详细情况见公司刊登于2008年7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的《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发行新股的方案。公司2008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六、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七、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如下: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威誉(香港)有限公司	1996年06月04日	3,145.00	连带责任担保	2	否	否

    港裕实业有限公司	1997年03月04日	15,328.00	连带责任担保	2	否	否

    武汉市超龙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0日	1,065.00	连带责任担保	2	否	否

    武汉多伦堡啤酒有限公司	1999年12月30日	12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否	否

    成都信昌石化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06日	2,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	否	否

    成都信昌石化有限公司	2001年06月19日	1,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	否	否

    成都信昌石化有限公司	2002年05月30日	240.00	连带责任担保	6个月	否	否

    武汉融利达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2002年08月20日	196.00	连带责任担保	6个月	否	否

    北京联合汇通投资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11日	558.00	连带责任担保	8个月	否	否

    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8日	950.0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否

    深圳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04年04月27日	4,266.0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否	否

    成都信昌石化有限公司	2004年02月27日	1,270.0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30,318.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0.00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0,318.00

    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93.2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D)	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30,318.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0,318.00

    

    九、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8年03月24日	南山区中兴工业城13栋	电话沟通	个人投资者	关于公司股票何时复牌及债务重组进展

    2008年05月19日	南山区中兴工业城13栋	电话沟通	个人投资者	关于公司股票何时复牌及债务重组进展

    

    十、公司其他重要事项公告索引

    报告期,公司所有公告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香港《大公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除本报告上文所述,公司其他重要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编号	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

    2008-01	2008年3月11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08-02	2008年3月11日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08-03	2008年3月29日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08-04	2008年4月30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2007年度报告)

    2008-05	2008年4月30日	监事会决议公告(2007年度报告)

    2008-06	2008年4月30日	2007年度报告摘要

    2008-07	2008年4月30日	关于对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公告

    2008-08	2008年4月30日	业绩预告公告

    2008-09	2008年5月9日	关于对2007年报的补充公告

    2008-10	2008年6月6日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08-11	2008年6月19日	关于股权过户登记的公告

    2008-12	2008年6月29日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第六章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财务报表及附注(附后)

    

    

    

    

    

    

    

    备注:本报告分别以中、英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258.10	54,258.10	61,725.75	61,725.7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11,906,222.18	11,906,222.18	11,978,089.35	11,978,089.3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1,960,480.28	11,960,480.28	12,039,815.10	12,039,815.1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014,006.46	11,014,006.46	11,440,204.04	11,440,204.0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14,006.46	11,014,006.46	11,440,204.04	11,440,204.04

    资产总计	22,974,486.74	22,974,486.74	23,480,019.14	23,480,019.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990,000.00	6,990,000.00	6,990,000.00	6,99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36,282.84	136,282.84	136,282.84	136,282.84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1,383,021.13	1,383,021.13	1,383,021.13	1,383,021.13

    应付利息	3,040,651.29	3,040,651.29	2,836,216.29	2,836,216.29

    其他应付款	77,246,586.06	77,246,586.06	76,909,621.56	76,909,621.5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8,796,541.32	88,796,541.32	88,255,141.82	88,255,141.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59,477,907.65	259,477,907.65	259,477,907.65	259,477,907.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9,477,907.65	259,477,907.65	259,477,907.65	259,477,907.65

    负债合计	348,274,448.97	348,274,448.97	347,733,049.47	347,733,049.4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0,500,000.00	60,500,000.00	60,500,000.00	60,500,000.00

    资本公积	34,791,680.54	34,791,680.54	34,791,680.54	34,791,680.54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31,716,564.50	31,716,564.50	31,716,564.50	31,716,564.5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52,308,207.27	-452,308,207.27	-451,261,275.37	-451,261,275.3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5,299,962.23	-325,299,962.23	-324,253,030.33	-324,253,030.3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5,299,962.23	-325,299,962.23	-324,253,030.33	-324,253,030.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974,486.74	22,974,486.74	23,480,019.14	23,480,019.14

    

    法定代表人:徐敏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玲玲

    

    

    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307,308.00	307,308.00	1,032,561.58	1,032,561.58

    其中:营业收入	307,308.00	307,308.00	1,032,561.58	1,032,561.5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354,239.90	1,354,239.90	1,535,998.58	1,535,998.58

    其中:营业成本			317,480.15	317,480.1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935.70	11,935.7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137,917.04	1,137,917.04	1,013,744.77	1,016,744.77

    财务费用	204,387.16	204,387.16	204,773.66	204,773.66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46,931.90	-1,046,931.90	-503,437.00	-503,437.00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187,151.08	187,151.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46,931.90	-1,046,931.90	-690,588.08	-690,588.08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6,931.90	-1,046,931.90	-690,588.08	-690,588.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6,931.90	-1,046,931.90	-690,588.08	-690,588.08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7	-0.017	-0.01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7	-0.017	-0.01	-0.01

    

    法定代表人:徐敏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玲玲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908.00	270,908.00	1,032,561.38	1,032,561.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908.00	270,908.00	1,032,561.38	1,032,561.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3,423.85	153,423.85	175,926.37	175,926.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551.28	17,551.28	29,140.39	29,140.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400.52	107,400.52	843,409.57	843,409.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375.65	278,375.65	1,048,476.33	1,048,476.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67.65	-7,467.65	-15,914.95	-15,914.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67.65	-7,467.65	-15,914.95	-15,914.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725.75	61,725.75	59,430.80	59,430.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258.10	54,258.10	43,515.85	43,515.85

    

    法定代表人:徐敏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玲玲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一)

    

    编制单位: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60,500,000.00	34,791,680.54		31,716,564.50		-451,261,275.37			-324,253,030.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60,500,000.00	34,791,680.54		31,716,564.50		-451,261,275.37			-324,253,030.3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6,931.90			-1,046,931.90

    (一)净利润						-1,046,931.90			-1,046,931.9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1,046,931.90			-1,046,931.9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0,500,000.00	34,791,680.54		31,716,564.50		-452,308,207.27			--325,299,962.23

    

    

    法定代表人:徐敏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二)

    

    编制单位: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60,500,000.00	30,146,440.25		31,716,564.50		-482,941,495.62			--360,578,490.8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4,645,240.29				35,354,795.71			40,000,000.00

    二、本年年初余额	60,500,000.00	34,791,680.54		31,716,564.50		-447,586,735.91			-320,578,490.5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06,588.08			-606,588.08

    (一)净利润						-606,588.08			-606,588.08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606,588.08			-606,580.0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0,500,000.00	34,791,680.54		31,716,564.50		-448,193,323.99			-321,185,078.95

    

    

    法定代表人:徐敏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玲玲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编制单位: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数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17,988,374.18				17,988,374.18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18,724,144.40				118,724,144.40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计	136,712.518.58				136,712,518.58

    法定代表人:徐敏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玲玲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中期会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简介

    (1)历史沿革: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本公司前身为蛇口本鲁克斯电子化工制造有限公司,于1990年9月25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口〔1990〕187号文批准设立。1993年8月3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复〔1993〕824文批复同意改组为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2月3日经深圳市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4〕38号文批复同意向境外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B股13,000,000.00股,1994年5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本总额为50,000,000.00元,重新注册登记,领取了企股合粤深总字第10195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1996年7月15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6〕56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派付1995年度股票股利,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00万股。1997年8月12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7〕104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按1996年末股本5,500万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一股红股。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为60,500,000.00元。

    (2)经营范围:生产计算机软盘和其它磁记录产品及塑料配件、各种录音、录像磁带盒、零配件及相关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和玩具;分装空白录音带、录像磁带。生产数字传输、数字监控、自动控制器及相关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其零配件(不含国家限制项目);从事科技研究、开发应用;生产经营电子、电器产品(不含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产品)产品100%外销。开展信息咨询业务。

    增加:生产经营改错器、双面胶器。增营产品100%外销。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持续经营。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及附属子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基础及计量属性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但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在金融工具、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4.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合为本位币记账。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期末,对各种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其他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其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产生汇兑差额。

    6.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在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所有资产、负债及损益类项目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决算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按照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由于折算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项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四类。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b.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的转移,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于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照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与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g.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本公司按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与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一起,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则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于坏账准备政策中说明。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本公司按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等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则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8.坏账准备核算方法

    坏账的确认标准

    a.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b.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而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预计回收时间可确定的应收款项,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先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对这些组合在账龄分析的基础上并结合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

    1-2年		5%

    2-3年		10%

    3-5年		30%

    5年以上		40%

    9.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包括辅助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四大类。

    存货的计价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法。主要库存材料的取得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核算;周转材料采用分期摊销法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可变现净值时,除考虑持有目的和资产负债表日该存货的价格与成本波动外,还需要考虑未来事项的影响。

    存货可变现净值系根据本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10.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c.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收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或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但该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在各会计期末按应分享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处置股权投资时,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11.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需考虑弃置费用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率为原值的10%)确定折旧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预计残值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现行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		20-3012-155510		4.5-37.5-618189

    无法为本公司产生收益或暂时未使用(季节性停用除外)的固定资产,作为闲置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需重新估计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率,折旧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某项租入固定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本公司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加上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分摊。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期和估计净残值确定折旧率,计提折旧。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本,以及于兴建、安装及测试期间的有关借款利息支出及外汇汇兑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并截止利息资本化。

    	13.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为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法律和合同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按以上方法仍然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予摊销。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按单项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4.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15.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入账。

    16.资产减值准备确定方法和计提依据

    本公司对除存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证据表明资产被闲置、有终止使用计划或市价大幅下跌、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商誉减值的处理:商誉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先按照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商誉减值损失。

    17.资产组的确定方法

    资产组的认定

    本公司对资产组的认定是以其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并结合本公司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方式等。

    资产组的减值

    a.本公司对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

    b.本公司资产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与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

    c.本公司对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是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d.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组的减值准备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各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准备,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18.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则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仅指购建和生产过程超过一年的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的,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收入确认原则

    (1)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完工百分比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合同收入应与为达到完工进度而发生的合同成本相配比,以反映当期已完工部分的合同收入、费用和毛利。

    本公司选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①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采用该方法确定完工进度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

    本公司主要采用以上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无法根据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采用第二种方法。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两个计算步骤:

    ①确定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计算公式: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②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和确认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计算公式: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2)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本公司对外分包工程根据外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情况,由公司结算部门提供完工结算依据,计入当期的工程施工成本。

    2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本公司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2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能同时满足: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对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2.利润分配方法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10%);(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2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子公司自本公司取得对其实质性控制权开始被纳入合并报表,直至该控制权从本公司内转出。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期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税    项				计 税 基 础				税    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七、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有关情况

    1、所控制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拥有股权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元)		直接		间接			主营业务		合并

    深圳市本鲁克斯仿真控制有限公司		深圳市		9,000,000.00		91.10%		8,200,000.00			仿真系统控制的技术开发		否

    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		6,000,000.00		75%		4,500,000.00			医疗器械等销售		否

    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		45,840,000.00		99%		45,380,000.00			生物制品、血液制品		否

    2、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德公司"):

    2.1 本公司已将持有的瑞德公司99%的股权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该股权已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查封,2006年3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出(2005)深南法执字1484号通知书,决定对本公司所持有的瑞德公司99%股权进行评估、拍卖。经深圳市融泽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该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24,117.00元。

    2006年11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续封该股权,期限自2006年11月22日至2007年11月21日。

    2006年1月17日因本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的借款3500万元提供担保,因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华夏银行广州分行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本公司的财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本公司所持有的瑞德公司99%的股权,轮候查封时间自2006年2月8日至2008年2月7日。

    2.2  2006年5月8日,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清算、处置瑞德公司股权的相关决议。

    2.3 2006年12月21日,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为了解决本公司与武汉中原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原公司")有关的担保责任问题,在武汉中原公司放弃向本公司追索任何债务及或有担保债务的前提下,根据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处置子公司的决议,同意将本公司所持有的瑞德公司99%股权全部无限期托管给武汉中原公司,由其代本公司享有全部对瑞德公司相应的股东权益;在具备股权转让的条件后,本公司将持有的瑞德公司股权转让给武汉中原公司。本公司按有关协议约定将瑞德公司股权托管或日后转让后,即实际履行了相应的担保责任,本公司将依法向被担保方湖北协力达投资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

    2.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7年6月14日送达深南法执字(2005)第1484号《关于限期解除托管的通知》,要求公司限期解除有关托管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07年6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香港《大公报》的相关公告)。本公司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南山法院等有关单位妥善处理托管事宜,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南山法院有关处罚文书。

    3、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元公司"):

    3.1 2006年5月8日,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清算、处置厚元公司股权的相关决议。

    3.2 因本公司为威誉(香港)有限公司、港裕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办理跟单信用证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该笔债权后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深圳办事处申请法院查封本公司持有的厚元公司75%股权,2006年8月15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决定对本公司持有的厚元公司75%股权进行评估,相关程序尚在进行中。

    4、深圳市本鲁克斯仿真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仿真公司"):

    仿真公司由于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其唯一的房产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并拍卖,该公司原实际管理人在没有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离职,相关会计账册资料由其控制未向本公司移交。仿真公司自2004年起未开展主营业务,处于停业状态,其房产经拍卖后,实际上已处于"关停"状态。仿真公司公司营业执照期限已于2006年2月1日到期,且2004年度至2006年度均未年检,本公司董事会及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5月8日召开)均已通过清算、处置仿真公司股权的相关决议。2004年6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执字第00188号冻结本公司持有其91.11%的股权,锁定期自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

    由于本公司的三家控股子公司存在上述的情况(失去控制或停业),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了拟对持有其股权进行清算、处置的相关决议,自2005年1月1日始,未将该等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八、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数	年 初 数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现金			34,721.16			38,061340

    其中:人民币			34,721.16			38,061.40

    港币						

    银行存款			19,438.17			23,124.35

    其中:人民币			19,438.17			23,025.58

    美元						

    港币	105.48		98.77	105.48	105.48	98.77

    合   计			54,258.10			61,725.75

    2、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账  龄	2008年6月30日数	年    初     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7,273,435.82	72.64	7,273,435.82

    4-5年	7,273,435.82	72.64	7,273,435.82	-		-

    5年以上	2,739,608.01	27.36	2,739,608.01	2,739,608.01	27.36	2,739,608.01

    合  计	10,013,043.83	100.00	10,013,043.83	10,013,043.83	100.00	10,013,043.83

    (2)截止2008年6月30日前五名欠款单位合计金额为9,907,691.15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98.95%;

    (3)年末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截止2008年6月30日前5户欠款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性质和内容

    香港怡卓亚洲有限公司	7,273,435.82	货款

    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	1,668,157.69	货款

    深圳龙升实业有限公司	572,476.63	货款

    香港德邦实业有限公司	200,935.56	货款

    深圳爱讯电子有限公司	192,685.45	货款

    合计	9,907,691.15	货款

    3、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账  龄	2008年6月30日数	年    初     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9,132.83	0.05	900.00	30,000.00	0.15	900.00

    1-2年	84,344.34	0.43	6,742.22	134,844.34	0.68	6,742.22

    2-3年	178,060.45	0.90	17,806.05	178,060.45	0.89	17,806.05

    3-4年	1,304,666.37	6.56	391,399.91	1,304,666.37	6.54	391,399.91

    4-5年	18,298,875.81	92.05	7,551,509.44	18,298,875.81	91.71	7,551,509.44

    5年以上	6,972.73	0.01	 6,972.73	6,972.73	0.01	6,972.73

    合  计	19,881,552.53	100.00	7,975,330.35	19,953,419.70	100.00	7,975,330.35

    

    (2)截止2008年6月30日前5户欠款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性质和内容

    深圳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6,886,981.74	往来款(2003年-2004)年)

    香港世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567,029.16	欠款(2003年-2004年)

    北京圣大律师事务所	134,044.34	未结算款(2006年)

    黄先锋	129,314.15	欠款(2005年-2005年)

    李勉	55,000.00	欠款(2003年)

    合计	19,772,369.39	

    截止2008年6月30日,欠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9,947,369.39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9.09%。

    (3)年末余额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东单位的欠款。

    (4) 年末余额中有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欠款16,868,981.7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066,094.52元。

    4、	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2008年6月30日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118,724,144.40	118,724,144.40	-	118,724,144.40	118,724,144.40	-

    

    5、	固定资产

    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8.6.30日数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22,865,489.68			22,865,489.68

    运输设备	280,000.00			280,000.00

    				0

    合计	23,145,489.68			23,145,489.68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1,520,785.64	418,097.58		11,938,883.22

    运输设备	184,500.00	8,100.00		192,600.00

    				

    合计	11,705,285.64	426,197.58		12,131,483.22

    固定资产净值	11,440,204.04			11,014,006.4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11,440,204.04			11,014,006.46

    (1)本公司房屋建筑物中的中兴工业城B栋第一层、深圳海昌大厦B3-102、C1-701、深圳临园大厦C4-504、深圳蛇口半岛花园A区5栋4单元201、202、301、302、401、402、502、601、602、701、702共计十五处房产、原值为6,270,271.00元,净值3,459,119.13元,已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取得人民币借款6,990,000.00元。因本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广州华夏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房产予以查封。

    (2)本公司房屋建筑物中的南油B区16栋、22栋、紫竹园、109栋厂房没有房产证,账面原值3,158,999.00元,账面净值1,146,857.78元,没有被查封、抵押。

    (3)根据2007年4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02)深南法执字第3171号等的通知,因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蛇口支行(债权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后经其转让给自然人石明等四人)、深圳发展银行蛇口支行诉本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该院于2007年2月5日续封除上述(1)、(2)所列房产外的剩余房屋建筑物中的78套房产,账面原值13,436,219.68元,净值7,697,099.79元,查封期限自2007年2月5日至2008年2月4日。

    6、	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200.6.30	年初数	备     注

    抵押借款*1	6,990,000.00	6,99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合  计	6,990,000.00	6,990,000.00	

    (1)该款项由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担保,本公司以位于包括深圳中兴工业城厂房在内的15处房地产及本公司原大股东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抵押,已逾期。2006年5月19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2006)深福法民二初字第9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本公司偿还本金人民币6,990,000.00元及利息769,262.73元。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则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权以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包括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不足部分由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连带清偿。

    7、	应付账款

    账   龄	2008年6月30日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一年至二年				

    二年至三年				

    三年以上	136,282.84	100.00	136,282.84	100.00

    合   计	136,282.84	100.00	136,282.84	100.00

    (1)	应付账款年末余额中无欠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8、	应交税金

    税   种	2008年6月30日数	年初数

    营业税     	366,816.90	366,816.90

    城建税	3,668.17	3,668.17

    教育费附加	1,259.91	1,259.91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38,755.57 	-38,755.57

    房产税	   1,050,031.72     	1,050,031.72

    合  计	1,383,021.13	1,383,021.13

    9、	其他应付款

    账   龄	2008年6月30日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349,401.71	0.45	12,437.21	0.01

    一年至二年			67,069,312.74	87.21

    二年至三年	67,069,312.74	86.83		

    三年以上	9,827,871.61	12.72	9,827,871.61	12.78

    合   计	77,246,586.06	100.00	76,909,621.56	100.00

    (1)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中欠本公司原第四大股东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4,696,367.81元。

    (2)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中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992,000.00元。

    (3)其他应付款中有一笔系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和石明等四人签订的主债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美元及人民币借款全部转让给石明等四人。据此,将短期借款中的借款本金33,774,347.31元和预提费用中的利息31,075,898.97元转入本科目。

    10、	预提费用

    项  目	2008.6.30日数	年初数	预提原因

    利息	      3,040,651.29	2,836,216.29	应付未付

    

    

    11、	预计负债

    项  目		债权人		2008.6.30数		年初数		预计原因

    担保赔偿金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184,730,783.61		184,730,783.61		*1

    担保赔偿金		光大银行武汉新华路支行		10,648,722.50		10,648,722.50		*2

    担保赔偿金		华夏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5,584,790.31		5,584,790.31		*3

    担保赔偿金		天津德利得集团有限公司		1,946,335.00		1,946,335.00		*4

    担保赔偿金		农业银行武汉南京路分理处		1,202,108.00		1,202,108.00		*5

    担保赔偿金		农业银行成都武候支行		12,700,244.33		12,700,244.33		*6

    担保赔偿金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42,664,923.90		42,664,923.90		*7

    				259,477,907.65		259,477,907.65		

    *1、根据2000年8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深中法经二初字第53号、第58号"判决,本公司为威誉(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办理跟单信用证2,694,000.00美元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2005年7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将该笔债务转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截止2007年3月30日,尚欠人民币31,450,259.05元,其中本金19,064,339.93元,利息12,385,919.12元(美元本金2,441,423.02元、美元利息1,586,169.19元);

    根据2000年9月4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深中法经二初字第49号判决,本公司为港裕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办理跟单信用证11,103,400.00美元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2005年7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将该笔债务债务转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截止2007年6月30日,尚欠人民币153,280,524.56元,其中本金85,734,840.78元,利息67,545,683.78元(美元本金10,979,400.00元、美元利息8,650,054.91元)。

    *2、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经初字第376号民事调解书及(2004)武执字第00376号执行通知书,本公司为武汉超龙物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新华路支行借款8,000,000.00元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按照2005年度回函的本金及利息金额予以保留。

    *3、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初字第089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为北京联合汇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通")在华夏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借款5,000,000.00元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按照2005年度回函的本金及利息金额予以保留。

    *4、2002年8月16日天津德利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得公司")与武汉融利达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融利达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武汉融利达公司向德利得公司借款5,000,000.00元,由本公司向德利得公司出具承诺书为武汉融利达公司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二初字第1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武汉融利达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三分之一范围内向德利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二中执字第228-1号民事裁定书裁决,本公司被查封、冻结、划扣1,946,335.00元或等值财产。

    *5、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05)岸民商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为武汉多伦堡啤酒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南京路分理处借款人民币800,000.00元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06年12月31日,尚欠本金800,000.00 元、利息340,788.00元。

    *6、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7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为成都信昌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武候支行10,000,000.00元借款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06年12月31日,尚欠本金10,000,000.00元,利息为1,766,022.52元。

    *7、根据2006年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8号民事裁定书裁决,本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35,000,000.00元借款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06年12月31日,尚欠本金35,000,000.00元,利息为6,789,528.24元。

    12、	股本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43,318,000.00	-	-	43,318,000.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8,031,078.00	-	-	28,031,078.0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15,286,922.00	-	-	15,286,922.00

    2.募集法人股份	-	-	-	-

    3.内部职工股	1,452,000.00	-	-	1,452,0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4,770,000.00	-	-	44,770,0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	-	-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5,730,000.00	 	 	15,730,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	-	-	-

    三、股份总数	60,500,000.00	-	-	60,500,000.00

    1、2008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武汉华兴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司法人股8,473,001股已过户给海南金箭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海南金箭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成为我司中方法人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14%。

    2、因本公司为威誉(香港)有限公司、港裕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办理跟单信用证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该笔债权后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办事处")],深圳办事处申请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执行担保人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蛇口汉盛")持有的本公司4,889,520股股权。2007年4月9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将执行担保人蛇口汉盛持有本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4,889,520股及红股(含转增股)、配股作价人民币2,836,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办事处抵偿债务。

    13、	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8.6.30日数

    股本溢价	29,847,220.25			29,847,220.25

    其他准备	4,944,460.29			4,944,460.29

    合  计	34,791,680.54			34,791,680.54

    14、	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8.6.30日数

    法定盈余公积	31,246,893.66 			31,246,893.66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469,670.84			469,670.84

    合    计	31,716,564.50			31,716,564.50

    

    15、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452,308,207.27元,本年度变动情况如下:

    项   目	本年度

    本年净利润	    -1,046,931.9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51,261,275.37

    其他转入	

    本年可供分配利润	-452,308.207.2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分配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452,308.207.27 

    其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16、	财务费用

    类        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204,435.00	  204,435.00

    减:利息收入	47.84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支出		338.66

    合     计	204,387.16	204,773.66

    17、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0.00	187,151.08

    合    计	0.00	187,151.08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注册地址	主要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海南如来木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台、港、澳独资	儋州市西联农场内	生产销售家具及木制品,兼农产品种植业;兴建经营农贸市场	徐敏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公司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海南如来木业有限公司	USD10,000,000.00	 	 	USD10,00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金额	比例%	增加额	比例%	减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海南如来木业有限公司	14,668,557.00	24.25	 	 	 	 	14,668,557.00	24.25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主要经营范围	与本企业的关系

    海南金箭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高科技开发:农业、旅游开发;机电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农副产品销售;土地开发及经营;置业;置地;土地复耕、整治整理	本公司股东

    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引进国外电脑、电子、电讯、音像、电器产品组装,开发和生产与国外电脑公司合作生产,开发网络及办公软件,承接国外电脑系统工程应用项目,电子电器产品批发、零售。	本公司股东

    深圳市本鲁克斯仿真控制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9,000,000.00	各类仿真系统、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计算机及电子产品购销。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0	医疗器械等销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5,840,000.00	生物制品、血液制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

    1.	担保抵押银行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

    截至2008年6月31日止,本公司为关联方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如下:

    关联方名称	借款银行	金额	担保期限

    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35,000,000.00	2004.04.27-2007.04.27

    2004年3月15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35,000,000.00元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04年4月27日至2007年4月27日。

    2.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项   目	2008.6.30日数	年初数

    	金额	占年末余额比例%	金额	占年末余额比例%

    其它应收款				

    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6,886,981.74	84.94	16,886,981.74	84.63

    其他应付款				

    其中: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992,000.00	3.87	2,992,000.00	3.89

    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	4,696,367.81	6.08	4,696,367.81	6.10

    海南如来木业有限公司	415,772.88	0.54	8,437.21	0.01

    

    八、或有事项

    1、本公司为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春风支行(以下简称"原告")9,500,000.00元借款提供担保。2007年2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十日内偿还借款950万元,并支付利息,逾年则原告依法有权申请以拍卖、变卖被告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抵押给原告的南油第四工业区7栋7-8层,松坪山生活区公寓6栋整栋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2003年10月9日的账面原值为19,497,902.00元,评估净值为8,827,008.00元)。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清偿,本公司对抵押物以外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2000年底,公司和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公司将总价约13,108万元的应收款债权和价值约2,401万元的长期投资置换给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蛇口汉盛"),蛇口汉盛将其拥有的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瑞德")99%的股权和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厚元")75%的股权置换给公司,2001年,相关过户手续均已完成。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在接手管理后发现,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在将上述两公司的股权置换入公司时,并未完全支付收购上述两公司股权的股权款,具体如下:

    武汉瑞德在置换入本公司之前的实际股东为湖北协力达投资有限公司,而湖北协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协力达")是从武汉瑞德的原股东武汉中原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原公司")购入该公司股权,湖北协力达在将武汉瑞德置换入其公司时,并未付清收购上述股权的转让款计18,192,680.47元人民币(2003年12月已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因此本公司向武汉中原公司承诺为上述欠付股权转让款提供担保,并和武汉中原公司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书,之前武汉中原公司律师主张本公司应支付上述担保的股权款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合计人民币59,659,979.04元。截至本报告日由于缺乏证据,诉讼情况尚不清楚。

    3、根据本公司目前所掌握的资料,蛇口汉盛在将深圳厚元置换入本公司时,仅向深圳厚元的原股东自然人甘晖先生支付了100万元人民币(全部转让款为10,517,417.40元),公司于2001年10月22日向甘晖先生提供了担保承诺书,对上述未支付的转让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之前甘晖先生已通过律师向蛇口汉盛及本公司主张股权转让款本金9,517,417.4元人民币及逾期付款的利息11,430,418.29元人民币。2007年12月甘晖签署确认书,确认本公司对其已无任何担保(付款)或任何债务。

    4、本公司为成都信昌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广汉市支行、成都岷江支行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4年11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成都办事处")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该笔债权全部转让给成都办事处,转让债权本金32,400,000.00元,利息2,156,347.41元(利息截止日2003年12月31日)。经询证,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尚欠担保本金32,400,000.00元,利息11,321,661.93元。2006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成都办事处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该合同约定本次债务重组金额为3,240,000.00元,还款期限为2年,于2007年9月30日和2008年9月30日分别还款1,620,000.00元。如本公司履约,成都办事处将豁免本公司在原借款合同项下部分本金和利息,原保证责任不再承担;如本公司违约,债务重组不再进行,成都办事处可要求本公司每日付给其全部本息总额的万分之一比例的违约金,取消相应的本金/利息豁免,要求本公司仍应按豁免前债务总额承担义务。2007年10月22日本公司和成都办事处签订补充协议同意本公司在2008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重组金额324万元及由此生产生的利息及罚息。如本公司违约,债务重组不再进行,成都办事处可要求本公司每日付给其全部本息总额的万分之一比例的违约金,取消相应的本金/利息豁免,要求本公司仍应按豁免前债务总额承担义务。

    九、承诺事项

    截止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批准并签约和已批准未签约的资本性支出。

    十、非货币性交易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没有重大的非货币性交易行为。

    十一、债务重组

    (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办事处")、自然人石明等四人就处置本公司在深圳办事处的有关债务及担保责任所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

    1、2006年12月27日,根据深圳办事处和本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书》,鉴于工行深圳分行于2005年7月12日将其拥有的本公司的债权本息全部转让给深圳办事处,经双方确认,深圳办事处享有本公司的债权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债权借款人为本公司;第二部分债权借款人为港裕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提供担保;第三部分债权借款人为威誉(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提供担保。

    2、第一部分债权:深圳办事处与石明等自然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石明等四人以1550万元整体受让其债权,并自愿承担所有的风险,深圳办事处在收到1550万元后转让标的债权由石明等四人享有,同时风险也由其承担。2006年12月31日之前石明等人已将1550万元支付给深圳办事处。根据本公司和石明等四人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其购买债权目的在于取得上述债权项下的全部被查封的资产的处置权和产权而无意于对剩余债权的追索,在资产处理完毕后剩余债权自动无偿消失。第一部分债权查封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7,697,099.79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根据《合作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在查封资产处理完毕后剩余债权自动无偿消除,则本公司的债务将减少 64,850,246.28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价值)。根据2007年3月19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债权处置主体已经变更给石明等人,查封的房屋正在进行资产处置。

    3、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债权:目前正在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中,深圳办事处申请法院查封了执行担保人蛇口汉盛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蛇口汉盛")持有的本公司4,889,520股股权及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5%的股权。经深圳办事处同意,本公司按双方约定内容履行全部义务后(在2007年9月30日之前支付人民币5,553,872.08元,2008年9月30日之前支付人民币5,553,872.08元),免除本公司对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债权的连带清偿责任,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深圳办事处有权向其他被执行人继续追索,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5%股权的查封。如果本公司与深圳办事处的和解协议得以有效履行,则本公司为港裕实业有限公司及威誉(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赔偿损失为11,107,744.16元。而本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账面对深圳办事处的"预计负债"为184,730,783.61元(经询证,截至报告日,尚未收到回函。本公司按照2006年度回函的本金及利息金额予以保留)。双方约定如本公司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款,债务重组不再进行,取消相应的本金/利息豁免,要求本公司仍应按豁免前债务总额承担义务。

    (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成都办事处")就处置本公司在成都办事处的有关担保责任所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

    2006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成都办事处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对成都办事处的债权本金32,400,000.00元及利息11,030,906.10元(利息截止日2006年12月12日)共计43,430,906.10元进行债务重组,该合同约定本次债务重组金额为3,240,000.00元,还款期限为2年,于2007年9月30日和2008年9月30日分别还款1,620,000.00元。本协议履行完毕后,成都办事处豁免本公司在原借款合同项下余额本金和利息,原保证责任不再承担。2007年10月22日本公司和成都办事处签订补充协议同意本公司在2008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重组金额324万元及由此生产生的利息及罚息。如本公司违约,债务重组不再进行,成都办事处可要求本公司每日付给其全部本息总额的万分之一比例的违约金,取消相应的本金/利息豁免,要求本公司仍应按豁免前债务总额承担义务。经询证,截止2007年12月31日,尚欠本金32,400,000.00元、利息14,770,488.98元。

    (三)武汉中原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原公司")就解决本公司为湖北协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达公司")向武汉中原公司购买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德公司")股权的有关担保责任所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

    3.1、债务重组的范围及基本情况详见附注十,瑞德公司的股权现状详见附注七。

    3.2、根据2006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武汉中原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本公司同意将持有瑞德公司的99%股权全部无限期托管给武汉中原公司,由其代本公司享有全部对瑞德公司相应的股东权益,武汉中原公司自本协议书签字之日起,不再向本公司追索任何债务,同时在具备股权转让的条件后,本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武汉中原公司。武汉中原公司在获得瑞德公司99%的股权后,本公司可解除59,659,979.04万元的担保责任。

    3.3、本公司2007年4月18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送达的深南法执字(2005)第1484号《关于限期解除托管的通知》,本公司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南山法院等有关单位妥善处理托管事宜,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南山法院有关处罚文书。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没有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三、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

    由于本公司主要的经营性资产已被抵押或查封,持有的主要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或查封,存在已经法院判决须承担连带偿债责任的对外担保,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止状态,面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为使公司走出困境,公司依靠大股东的支持和自身的努力,正在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并完全有希望走出目前的困境。

    公司的持续经营的着力点是完成债务重组并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及大股东海南如来木业有限公司从2005年下半年起即致力于处理相关的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工作,拟通过重组以达到改变公司产业结构、提高盈利能力,最终使公司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如本公司附注十一所述,目前公司债务重组工作取得进展,如果公司按约定事项支付重组债务,公司净资产将得以巨额增加(预计负债冲回),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基本面将得到彻底改观,此亦为公司的资产重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七章 备查文件目录

    

    一、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大公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公司章程。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