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基地)独立董事,就关于提名傅育宁 先生、许思强先生、韩桂茂先生、方遇光先生、王芬女士、刘福先生为深基地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由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深基地股东推荐,提名上述六人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在审核了推荐和提名程序情况后,我们认为提名程序合法,同意将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表决。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白有忠 林志军 田汝耕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