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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基地B: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公司“12基地债”和“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提供担保的确认函2016-07-20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12基地债”和“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提供担保的确认函

鉴于:

   1.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基地”)于2012年3月发行
了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并于2012年12月发行了深基地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
简称为“12基地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已分别出具《担保函》对“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存续年度内应支付的中期票
据本金及利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为“12基地债”提
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控股”)拟发行
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基地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南山控股将承继及
承接深基地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本公司作为南山控股和深基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无条件不可撤销地
同意: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生效实施后,本公司对南山控股承接的“12基地债”和
“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继续按照原《担保函》(见本函附件)的约定承担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担保函》中设置担保的债券补充担保义务履行方式:“兑
付日之前由债务人或担保人将足额本息打入账户保证债券兑付”。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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