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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基地B: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A、B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草案)2016-08-0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A、B 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
               (草案)


            2016 年 8 月
                            释义
本操作指引,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的含义如下:

南山控股               指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基地、深基地 B       指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单元               指   托管股份的一个交易席位

                            境内或境外投资者开立 B 股证券账户且与境

                            内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交易协议,由证券公司申

                            报 B 股证券账户使用信息;境外投资者开立 B
签署委托协议           指
                            股证券账户且与境外证券公司签署 B 股委托

                            交易协议,由境外结算参与人申报 B 股证券账

                            户结算代号




                               2
                                                               目录
释义 ................................................................................................................................... 2

特别提示............................................................................................................................ 4

第一部分:投资者类型说明 ............................................................................................... 5

      一、B 股证券账户分类 ............................................................................................... 5

      二、操作指引投资者分类 ........................................................................................... 5

第二部分:业务操作基本流程 ........................................................................................... 6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登记 ........................................................................................... 6

      二、深基地 B 股投资者一码通子账户关联关系(仅适用于境内个人投资者) ............ 6

      三、确定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 7

      四、配发深市转登记受限账户 .................................................................................... 8

      五、B 股退出登记及 A 股初始登记 ............................................................................ 9

      六、人民币资金账户开通/开立(仅适用于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的投资者) ............... 9

      七、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 ......................................................................................... 12

      八、资金划付 ........................................................................................................... 13

      九、公积金转增与送红股、派息............................................................................... 15

      十、差异化红利税 .................................................................................................... 15

      十一、换股产生的零碎股处理 .................................................................................. 15

      十二、股东大会 ........................................................................................................ 15

      十三、配股 ............................................................................................................... 16

      十四、转登记受限账户注销 ...................................................................................... 16

      十五、转登记受限账户质押、冻结、非交易过户处理 .............................................. 16




                                                                    3
                            特别提示
    为确保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顺利实施,指导各证券公司完成办理深基地 B 股
转换为南山控股 A 股涉及的账户转换操作业务,根据与各方沟通讨论的结果,
形成本操作指引(草案),待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相关有权政府部门批准、部
分操作事项进一步明确后,南山控股与深基地将另行公告正式版操作指引。对于
本次账户转换涉及的部分基本流程如 B 股退出登记及 A 股初始登记等业务将由
相关监管机构或执行机构后续进一步出具文件或通知予以明确,本操作指引对相
关操作仅作一般性描述,具体操作流程以相关监管机构或执行机构届时出具的文
件或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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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投资者类型说明

     一、B股证券账户分类

    依据投资者身份类别、以及未来交易申报途径,将投资者分为境内投资者、
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等三种类型。

       投资者类型                            分类标准

 境内个人投资者         在境内证券公司开立 B 股证券账户,并通过境内证券公司

                        交易系统交易的境内个人投资者

 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     在境内证券公司开立 B 股证券账户,并通过境内证券公司

                        交易系统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   在境外经纪商开立独立 B 股证券账户,并通过境外经纪商

                        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二、操作指引投资者分类

    本次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涉及的账户转换流程及后续操作主要按
照以上投资者类型进行分类操作。在确认自己 B 股证券账户所属类型后,请投
资者按以上三种分类标准明确自己所属类型,并相应阅读本指引对应内容进行本
次账户转换业务操作。




                                    5
               第二部分:业务操作基本流程
    本着服务及方便投资者的目的,在投资者办理本次深基地 B 股转换为南山
控股 A 股涉及的证券账户转换相关各类业务中,对于境内个人投资者及境内交
易的境外投资者,投资者可向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进行具体的业
务咨询与办理;对于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受南山控股委托,投资者可联系
中信证券进行账户信息查询及咨询相关业务流程,并可于中信证券处完成相关业
务的办理,在了解相关业务详情后,投资者也可自行选择其它境内证券公司办理
相关业务;鉴于未签署委托协议的境内个人投资者及境外投资者的数量有限且持
股数量较少,南山控股委托中信证券为该类投资者提供业务咨询与办理的服务。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登记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由南山控股、深基地的控股股东中国南山集团及独立第三
方担任深基地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深基地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提供以港元作为
支付币种的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后,投资者可通过行使现金选择
权,向中国南山集团或独立第三方过户其所持深基地 B 股股份,实现退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 年修订]》的规定,
若深基地 B 股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达到或者超过 50%(参考
股价指标的股票参考股价取现金选择权申报前第六个交易日收盘价),或者现金
选择权所含权利的 Delta 值得绝对值低于 5%的,深基地可以申请通过手工方式
向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即投资者根据本次现金选择权相关公告向深基
地申请,通过与中国南山集团或独立第三方签署协议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的方式行使现金选择权。本次深基地 B 股参考股价为【】港元/股,较现金选择
权行权溢价【】%,根据深交所的上述规定,因此本次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将采
用【】方式。

    二、深基地B股投资者一码通子账户关联关系(仅适用于境内个

人投资者)

    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上线后,在原有沪深 A、B 股等证券账户基础上,为

                                   6
投资者设置一码通账户,用于汇总记载投资者各个子账户下证券持有及变动的情
况,原有证券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参与特定交易场所或用于投资特定证券品种的
证券持有及变动的具体情况的子账户,并在一码通账户与子账户之间建立关联关
系。
       1、对于一码通账户下存在 A、B 股证券账户且其关联关系已确认的投资者,
深基地 B 股退出登记后,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将初始登记在投资者的 A 股证券账
户中。
       对于投资者一码通账户下存在 2 个或 2 个以上 A 股证券账户且其关联关系
已确认的投资者,按照以下顺序选择 A 股证券账户作为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初始
登记的 A 股证券账户:首先选择使用信息申报券商与深基地 B 股股份托管券商
一致的 A 股证券账户,其次选择开户日期最近的 A 股证券账户作为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初始登记的 A 股证券账户。
       2、对于一码通账户下存在 A、B 股证券账户但关联关系未确认的投资者,
可于 2016 年【】月【】日前建议到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办理关联
关系确认手续。
       3、对于一码通账户下存在 B 股证券账户,暂时没有 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可于 2016 年【】月【】日前完成 A 股证券账户开立并确认关联关系。建议投资
者选择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券商营业部办理 A 股证券账户的新开。截至上
述日期后,一码通账户下没有 A 股证券账户或虽有 A 股证券账户但关联关系未
确认(以下简称“缺少对应 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南山控股将向中国结算
申请为其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请参考后续章节“四、配发深市转登记受限账户”。
深基地 B 股退出登记后,会将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初始登记在投资者的转登记受
限账户中。
       特别注意的是,投资者需要先向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核实其 A、
B 股账户是否在同一个一码通账户下和一码通账户下 A、B 股账户关联关系是否
已确认,对于其 A、B 股账户信息不一致或关联关系未确认的,请投资者尽早联
系其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修改账户资料并办理关联关系转挂或确
认手续。

       三、确定南山控股A股的托管单元
                                      7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股份转托管交易制度,存在投资者在同一证券账户
下有多个托管单元的情况。因此在一码通账户下 A、B 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确认
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确定投资者未来换股后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一)境内个人投资者及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
    1、境内证券公司须根据中国结算的业务通知,在指定截止日期(即 2016
年【】月【】日)之前,指定每个 B 股托管单元对应的 A 股托管单元,该 A 股
托管单元需保证投资者能够正常交易南山控股 A 股,深基地 B 股在转换为南山
控股 A 股之后,南山控股 A 股将托管在原 B 股托管单元对应的 A 股托管单元。
    2、如果证券公司在指定截止日期之前未与中国结算联系指定 A 股托管单元,
将托管至中信证券指定的托管单元,投资者可与中信证券联系办理转托管或者直
接交易。
    (二)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
    1、投资者可于 2016 年【】月【】日前,与中信证券联系,指定未来的南
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2、投资者在 2016 年【】月【】日前未与中信证券联系指定未来的南山控
股 A 股的托管单元的,其股份将托管至中信证券指定的托管单元,投资者后续
可与中信证券联系办理转托管或者直接交易。
    中信证券咨询与办理业务的联络方式:
    联络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部业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2 楼
    联系电话:86-0755-23911607
    传真:86-0755-23911642
    邮箱:liu_xiaoyan@citics.com

    四、配发深市转登记受限账户

    对于缺少对应 A 股证券账户的境内个人投资者和不能开立 A 股账户的境外
投资者,由南山控股向中国结算申请统一根据投资者 B 股证券账户信息免费配
发深市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完成后,中国结算会将投资者配发的转登记受限账
户与 B 股证券账户对应关系提供给南山控股及该投资者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

                                   8
的证券公司。转登记受限账户为限制性账户,只能进行卖出委托申报。

     五、B股退出登记及A股初始登记

    根据深基地的退出登记申请,中国结算向深基地提供退出 B 股登记时点的
投资者名册等相关资料并终止其与深基地的 B 股登记关系。深基地将 B 股退出
时点的投资者名册移交至南山控股,南山控股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换股比例计
算所有登记在册 B 股投资者换股后所得南山控股 A 股股份数,并将各投资者股
份明细更新至投资者名册。
    南山控股将更新后的投资者名册(含司法冻结、质押登记数据)发送至中国
结算,并向中国结算申请完成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初始登记。根据南山控股申请,
中国结算将投资者所持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初始登记至其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或转
登记受限账户。初始登记完成当日,中国结算将根据普通 A 股证券账户和转登
记受限账户的托管关系,将上述账户持有南山控股 A 股股份的情况通过现有数
据接口发送前述确定的 A 股托管单元所在的证券公司。股份初始登记后,登记
在普通 A 股证券账户的境内个人投资者,按现有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操作流程实
现南山控股 A 股股份正常买卖,本操作指引对相关业务流程不再做赘述;登记
在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境内个人投资者及所有境外投资者,将通过转登记受限账户
持有或卖出南山控股 A 股股份,相关投资者按如下业务操作流程,并以本操作
指引投资者分类为依据,做进一步分类处理(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操作基本流程六
至十四)。

     六、人民币资金账户开通/开立(仅适用于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

的投资者)

    对于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初始登记至转登记受限账户的投资者,根据本操作
指引投资者类型进行分类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1、境内个人投资者
    A 股初始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会将 B 股账户与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对应关系
发送给托管的证券公司,收到相应数据的各境内证券公司,需通过网络、电话、
短信、营业场所张贴公告等各种方式,通知投资者关于换股所得南山控股 A 股

                                   9
股份初始登记于其转登记受限账户的事宜,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协助办理原 B 股
资金账户人民币结算功能开通,并通知投资者完成办理转登记受限账户资金账户
的第三方存管手续。待投资者至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时,各证券公司具
体操作步骤如下:
    1)证券公司开通境内个人投资者原 B 股资金账户人民币币种,增加人民币
结算功能;
    2)证券公司在交易系统中将相应转登记受限账户开立于上述资金账户下;
    3)各投资者需按照各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相关规定签
署第三方存管协议并办理资金账户的第三方存管手续。一般的办理流程是证券公
司负责将投资者人民币资金账户预指定信息发送至第三方存管银行,投资者至存
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关联手续,投资者资金账户实现第三方
存管;
    建议各证券公司在投资者完成第三方存管业务办理后,再执行前述第 1)-2)
步操作。完成上述步骤后次日,投资者通过原 B 股资金账户号和交易密码可进
入交易界面查询其转登记受限账户信息及登记在该证券账户下的南山控股 A 股
股份数,并可在南山控股因换股吸收合并新增 A 股股份挂牌上市后进行卖出委
托申报。以上流程仅为一般性流程说明,具体操作流程由各证券公司按照各自公
司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2、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在投资者知晓本次账户转换相关事宜后,需要选择其原 B 股证券账户交易
所在的证券公司作为未来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该证券公司协助
办理原 B 股资金账户人民币结算功能开通,并将转登记受限账户开立于已开通
人民币币种结算功能的 B 股资金账户下,此后方能实现对转登记受限账户中南
山控股 A 股股份查询及卖出委托申报。将来由该证券公司的 A 股托管单元将为
其转登记受限账户下持有的南山控股 A 股办理托管及单向卖出交易。
    该类账户无需投资者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视同深圳 B 股证券账户进行相
关交易数据报送处理。
    3、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该类投资者配发的转登记受限账户需确定一家境内证券公司作为其未来转

                                   10
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后,方能实现未来其持有的南山控股 A 股的
正常查询及卖出交易功能,为此投资者需至该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并由该证券公司将转登记受限账户开立于该资金账户下,此后方能实现对转登记
受限账户中南山控股 A 股股份查询及卖出委托申报。将来由该证券公司的 A 股
托管单元将为其转登记受限账户下持有的南山控股 A 股办理托管及单向卖出交
易。在此之前,投资者无法进行南山控股 A 股的卖出委托申报。
    投资者可联系中信证券(受南山控股委托)查询其转登记受限账户等相关信
息。同时,投资者还可联系中信证券咨询本次账户转换涉及的账户开户、转登记
受限账户后续操作等相关业务流程,并可于中信证券处完成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
在了解相关业务详情后,投资者也可自行选择并至其它境内证券公司办理相关业
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由投资者向自行选择的证券公司咨询。
    中信证券咨询与办理业务的联络方式:
    联络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部业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2 楼
    联系电话:86-0755-23911607
    传真:86-0755-23911642
    邮箱:liu_xiaoyan@citics.com
    投资者至将来作为其未来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时,
证券公司除协助投资者完成相关开户材料的递交与填写外,一般还需开展以下操
作步骤:1)为投资者开设港元及人民币资金账户,并完成投资者交易密码的设
定;2)将相应转登记受限账户开立于人民币资金账户下;3)直接通过交易系
统向交易所发送委托交易指令,完成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委托交易;4)将资金账
户号及交易方式告知投资者。完成上述步骤后,投资者可通过开户时获取的资金
账户号及交易密码登陆其转登记受限账户所在的证券公司交易界面查询其转登
记受限账户信息并于南山控股因换股吸收合并新增 A 股股份挂牌上市后进行南
山控股 A 股股份卖出委托申报。因境外投资者涉及的开户流程较为复杂,以上
流程仅为一般性流程说明。具体开户及手续办理流程、形式(如提供现场或非现
场开户服务),以及各证券公司选择境内平台或境外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开户及相
关服务,由投资者选定的证券公司按照各自公司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11
    七、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

    1、境内个人投资者
    在完成前述操作步骤后,所有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境内个人投资者,其股
份出售及清算交收皆可按目前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T 日,投资者通过新开立的转登记受限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号及交易密
码登陆交易界面,在卖出委托中输入南山控股 A 股证券代码,并输入卖出股数
及委托价格下达卖出委托申请;
    2)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可以通过南山控股 A 股证券代码自动选择投资者转登
记受限账户及 A 股减持交易单元向交易所申报卖出委托;
    3)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撮合成交,完成后将成交回报发送至
证券公司;
    4)T 日日终,中国结算接收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交易成交数据,进行证券
交易资金与证券的清算,并将清算数据发送至各证券公司;并于 T+1 日按 T 日
证券交易清算结果完成与各证券公司之间的交收资金划付;
    5)T 日日终,各境内证券公司根据中国结算发送的交易清算数据与投资者
进行二级清算交收。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南山控股 A 股股份相应减少,资金
账户人民币资金金额相应增加;
    6)投资者资金账户中人民币资金需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
利率对应计算活期存款利息并于计息日增加至投资者人民币资金账户。
    2、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流程同“七、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之“ 1、境内个人
投资者”所述操作流程,但卖出所得人民币不可用、不可取,需按国家外汇管理
局要求统一换汇为港元,具体操作参见章节“八、资金划付”。
    3、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流程同“七、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 ”之“1、境内个人
投资者”所述操作流程。卖出所得人民币不可用、不可取,需按国家外汇管理局
要求统一换汇为港元,具体操作参见章节“八、资金划付”。
    T 日,在所有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者完成以上分类操作步骤后,投资
者委托卖出的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已成功实现卖出及清算交收,投资者转登记受
                                  12
限账户中南山控股 A 股持股数量相应减少,资金账户中人民币资金相应增加。
T+1 日,中国结算将投资者股份卖出所获人民币资金统一划付至各境内证券公司
结算备付金账户。

    八、资金划付

    1、境内个人投资者
    1)T+1 日,各境内证券公司将投资者出售南山控股 A 股股份所获人民币资
金由结算备付金账户划转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汇总账户;
    2)T+1 日,投资者可通过一般 A 股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流程将出售南山控
股 A 股股份所获人民币资金由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划转至个人指定银行账户,完
成资金最终划付。
    2、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本次换股完成后,对于原深基地 B 股境外投资者,其通过转登记受限账户
减持南山控股 A 股或分红所得人民币资金,将由各证券公司代为购汇,并最终
以港元进行结算。各证券公司将在本次账户转换指定购汇银行—【】银行开立人
民币一般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存款账户”)并签署存款账户监管协议,每一交
易日由【】银行根据各证券公司购汇申请,协助将人民币资金购汇成港元,并由
各证券公司最终向投资者进行港元资金的划付。在南山控股 A 股上市交易前,
各指定结算证券公司需先行至总部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的【】银行指定营业网点
开立存款账户,存款账户开户手续由银行根据监管部门文件要求确定。未来,境
外投资者每日通过转登记受限账户减持或分红所获人民币资金,将由各证券公司
代为划转至存款账户,并完成购汇。此后,由各证券公司将完成购汇后的港元资
金最终划付至投资者。资金划付基本流程如下:
    1)T 日日终,各境内证券公司完成与投资者的二级清算交收;
    2)T+1 日,各境内证券公司将 T 日境外投资者出售南山控股 A 股股份数与
资金交收明细(含 T 日投资者所获分红资金,如有)进行汇总,计算 T 日该类
投资者出售南山控股 A 股股份或分红所获人民币总额;
    3)T+1 日 16 时前,各境内证券公司根据汇总计算结果,将该笔人民币资
金划转至其人民币存款账户并将该笔人民币资金对应的境外投资者交易明细汇

                                  13
总表加盖各证券公司业务章后,连同购汇申请书及投资者交易对账单,提供给【】
银行存款账户开户网点,证券公司应确保划付的人民币资金与交易明细汇总表一
致;
    4)T+2 日(须为外汇交易市场开放日)上午 10 时前,存款账户开户网点
根据证券公司 T+1 日提供的投资者交易明细汇总表及投资者交易对账单,核对
相关数据合计金额与存款账户 T+1 日收入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办理购汇
业务。购汇汇率按银行当日购汇时点人民币对港元现汇卖出价;
    5)购汇完成后,【】银行开户网点会将购汇汇率、港元金额告知各证券公司,
各境内证券公司根据购汇结果相应计算各投资者对应港元资金数。并对投资者资
金账户进行更新,资金账户中人民币资金金额相应减计为零,港元资金金额根据
购汇汇率转换计算后,相应增加。投资者资金账户中的港元资金精确到 0.01 港
元,投资人民币资金金额按购汇汇率转换为港元后,按照其小数点后第三位大小
排序,每一位投资者依次送 0.01 港元,直至投资者转换后港元资金总额与实际
购汇港元总额一致。如遇小数点后第三位相同的投资者多于剩余 0.01 港元时则
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投资者转换后港元资金总额与实际购汇港
元总额一致;
    6)T+2 日,各证券公司可根据投资者提款申请,将投资者购汇完成后的港
元资金直接划付至投资者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各证券公司需向【】银行存款账
户开户网点递交境外汇款申请书)。各证券公司也可将该笔港元资金划入其 B 股
保证金账户(各证券公司需向存款账户开户网点递交境内汇款申请书),并按现
有 B 股操作流程供投资者进一步交易 B 股或后续提款之用。
    7)对于划入证券公司 B 股保证金账户的,T+m 日(m≥3),投资者可向各
境内证券公司发出提款申请,各证券公司收到投资者提款申请后,根据其投资者
提款相关规定办理港元资金划付。具体提款申请流程与各证券公司现有 B 股提
款申请流程一致。
    3、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投资者可选择中信证券进行委托交易也可自行选择境内其他证券公司进行
委托交易,在指定证券公司完成开户后,其通过转登记受限账户减持 A 股或分
红获得的人民币资金,购汇及划付流程与“八、资金划付”之“ 2、境内交易的

                                   14
境外投资者”大致相同,具体流程由投资者指定结算证券公司自行确定。

    九、公积金转增与送红股、派息

    转登记受限账户内股份的公积金转增、送股登记以及派息参照现有正常 A
股账户处理。

    十、差异化红利税

    差异化红利税计算和代扣代缴按照现有业务规则办理。

    十一、换股产生的零碎股处理

    换股完成后,深基地 B 股投资者所取得的南山控股 A 股股数应当为整数,
如其所持有的深基地 B 股股票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
点后尾数大小排序,每一位投资者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
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
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深基地 B 股退出时后,投资者名册将移交至南山
控股,南山控股根据上述零碎股处理原则相应计算所有登记在册投资者换股后所
得南山控股股份数,并将各投资者股份明细更新至投资者名册。

    十二、股东大会

    1、境内个人投资者及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在转登记受限账户建立托管关系,且境内个人投资者需完成三方存管手续后,
上述投资者可按现有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投票流程进行网上投票。投资者亦可通
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进行现场投票。投资者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大会
当日,个人投资者应当持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的投资者持原 B 股
证券账户卡即可)、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文件;
机构投资者代表应当持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的投资者持原 B 股证
券账户卡即可)、股东单位证明等文件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
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15
    对于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投资者在确定指定结算境内证券公司并至该
证券公司办理转登记受限账户开户手续后,投资者可按现有普通 A 股证券账户
操作流程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投资者可向指定结算境内证券公司进行
咨询。
    上述投资者亦可通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进行现场投票。投资者拟
现场参会的,股东大会当日,个人投资者应当持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
户的投资者持原 B 股证券账户卡即可)、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等文件;机构投资者代表应当持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
的投资者持原 B 股证券账户卡即可)、股东单位证明等文件出席股东大会。代理
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投资者至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或中信证券完成办理开户手续前,需要自行联系
南山控股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事宜。
    南山控股联络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卓越后海中心 1801 号
    联络人:沈启盟
    联络电话:0755-33372314
    传真:0755-33300718

    十三、配股

    在境外居民能够认购 A 股股票之前,或境外居民持有的南山控股 A 股股票
完全出售之前,南山控股将慎重面对部分 A 股账户交易权利受限这一客观事实,
在处理一些相关的重大事项如配股时,充分考虑各类投资者参与权利的公平性。

    十四、转登记受限账户注销

    当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中南山控股 A 股股份余股为零时,转登记受限账
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可将转登记受限账户申报注销。

    十五、转登记受限账户质押、冻结、非交易过户处理

    1、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按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6
2、司法业务:各证券公司及中国结算将依法协助执行。




                             17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
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A、
B 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草案)》之签章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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