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作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同意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定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同时关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独立董事: 何黎明、陈伟杰、陈叔军、于秀峰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