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函 经审阅会议文件,我们作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风险评估 报告》提交定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通讯会议审 议表决,同时关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独立董事:何黎明、陈伟杰、陈叔军、于秀峰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