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地B: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A、B股证券账户转换投资者操作指引2018-05-18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
A、B 股证券账户转换
投资者操作指引
2018 年 5 月
目录
特别提示............................................................................................................................ 2
第一部分 业务须知 ........................................................................................................... 3
一、B 股证券账户分类 ........................................................................................ 3
二、操作指引投资者分类 .................................................................................... 3
三、B 股与 A 股主要交易差异对照表.................................................................. 4
第二部分 投资者操作指引 ................................................................................................. 6
第一章 境内个人投资者 ............................................................................................. 6
第一节 业务相关机构.......................................................................................... 7
第二节 建立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系 ...................................................... 8
第三节 确定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 9
第四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 .................................................................................... 10
第五节 交易费用 ............................................................................................... 13
第六节 查询类业务 ........................................................................................... 14
第七节 账户资料变更........................................................................................ 15
第八节 股东大会 ............................................................................................... 16
第九节 配股 ...................................................................................................... 17
第十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注销 ............................................................................. 18
第十一节 账户质押、冻结、非交易过户处理 .................................................... 19
第二章 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 20
第一节 业务相关机构........................................................................................ 21
第二节 确定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 22
第三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 .................................................................................... 23
第四节 交易费用 ............................................................................................... 26
第五节 查询类业务 ........................................................................................... 27
第六节 账户资料变更........................................................................................ 28
第七节 股东大会 ............................................................................................... 29
第八节 配股 ...................................................................................................... 30
第九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注销 ............................................................................. 31
第十节 账户质押、冻结、非交易过户处理 ....................................................... 32
第三章 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 33
第一节 业务相关机构........................................................................................ 34
第二节 确定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 35
第三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 .................................................................................... 36
第四节 交易费用 ............................................................................................... 39
第五节 查询类业务 ........................................................................................... 40
第六节 账户资料变更........................................................................................ 41
第七节 股东大会 ............................................................................................... 42
第八节 配股 ...................................................................................................... 43
第九节 账户注销 ............................................................................................... 44
第十节 账户质押、冻结、非交易过户处理 ....................................................... 45
1
特别提示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
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2016 年 8
月 4 日分别经南山控股、深基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2 月 12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39 号)。
为确保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顺利实施,指导各证券公司完成办理深基地 B 股
转换为南山控股 A 股涉及的账户转换操作业务,根据与各方沟通讨论的结果,
形成本操作指引。
对于本次账户转换涉及的部分基本流程如 B 股退出登记及 A 股初始登记等
业务将由相关监管机构或执行机构后续进一步出具文件或通知予以明确,本操作
指引对相关操作仅作一般性描述,具体操作流程以相关监管机构或执行机构届时
出具的文件或通知为准。
本指引有中英文两种文本,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
为准。
2
第一部分 业务须知
因本次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涉及投资者类型较多,不同投资者账户
转换涉及的业务操作各不相同,为确保未来深基地 B 股转换为南山控股 A 股后
各类型投资者能够顺利进行交易,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以下投资者类型说明,确认
自己属于哪一类投资者,并相应阅读本指引第二部分“投资者操作指引”对应部分,
以完成账户转换及后续业务操作。
一、B 股证券账户分类
依据投资者身份类别、以及未来交易申报途径,将投资者分为境内投资者、
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等三种类型。
投资者类型 分类标准
境内个人投资者 在境内证券公司开立 B 股证券账户,并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
易系统交易的境内个人投资者
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 在境内证券公司开立 B 股证券账户,并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
易系统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 在境外经纪商开立独立 B 股证券账户,并通过境外经纪商交
易的境外投资者
二、操作指引投资者分类
本次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涉及的账户转换流程及后续操作主要按
照以下投资者类型进行分类操作。在确认自己 B 股证券账户所属类型后,请投
资者按以下三种分类标准明确自己所属类型,并相应阅读本指引对应内容进行本
次账户转换业务操作:
投资者类型 分类标准 操作指引对应内容
境内个人投资者 在境内证券公司开立 B 股证券账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境内个
户,并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 人投资者”
交易的境内个人投资者
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 在境内证券公司开立 B 股证券账 第二部分 “第二章 境内交
3
户,并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 易的境外投资者”
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 在境外经纪商开立独立 B 股证券账 第二部分 “第三章 非境内
者 户,并通过境外经纪商交易的境外 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投资者
三、B 股与 A 股主要交易差异对照表
对比内容 B股 A股
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 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
交易日
及国家法定假日休市 及国家法定假日休市
市价委托:按市场价格报价, 市价委托:按市场价格报价,
委托报价方式 只能在连续交易时间申报 只能在连续交易时间申报
限价委托:按限定价格报价 限价委托:按限定价格报价
9:15 至 9:20:接受交易申报 9:15 至 9:20:接受交易申报
并可撤销 并可撤销
开盘前时段交易所系统对交 9:20 至 9:25:接受交易申报 9:20 至 9:25:接受交易申报
易申报的处理 但不接受撤销申报 但不接受撤销申报
9:25 至 9:30:接受交易申报 9:25 至 9:30:接受交易申报
和撤销申报,但不作处理 和撤销申报,但不作处理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连续交易时间
13:00 至 14:57 13:00 至 14:57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14:57 至 15:00 14:57 至 15:00
单笔最低申报买入 100 股 100 股
不足单笔申报数量股份卖出 零股,一次性申报卖出 零股,一次性申报卖出
最小波动价格 0.01 港元 0.01 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 10% 10%
回转交易 T+1 T+1
股份 T+0 交收、资金 T+1 交
交收制度 T+3
收
4
融资融券交易 无 有
以上差异仅为 B 股与 A 股对比所得,并不适用于深基地 B 股转南山控股 A
股后的所有投资者,投资者类型不同,其适用的业务操作也将有所不同,具体情
况详见本指引第二部分相关内容。
5
第二部分 投资者操作指引
第一章 境内个人投资者
为保证深基地 B 股转为南山控股 A 股后,投资者能够顺利进行交易,对于
本章适用之境内个人投资者应充分知晓并确认以下事项:
1、因深基地 B 股最后交易日未出售股份且未有效申报现金选择权而持有换
股后南山控股 A 股股份的投资者,未来股份出售将以人民币进行清算交收,并
最终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在深基地 B 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完成至南山控股 A 股挂牌上市前,中
国结算将对投资者一码通账户下的 A、B 股子账户建立关联关系,具体操作含义
及流程请见本章“第二节、建立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3、至截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一码通账户下没有 A 股证券账户或虽有 A
股证券账户但关联关系未确认(以下简称“缺少对应 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中国结算将为其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该账户只能进行卖出委托申报,不能进行
买入委托申报,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所面临的交易限制;
4、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的投资者需按现有 A 股证券账户要求于账户开设时
至证券公司办理第三方存管手续;
5、投资者应确认自己属于本章适用之投资者,否则相关操作指引内容可能
无法完全适用;
6、充分了解 B 股与 A 股在交易规则及费用上的差异;
7、南山控股 A 股交易申报的证券代码为 002314,证券名称为“南山控股”;
8、持续关注深基地及南山控股相关公告,了解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
况;
9、账户转换的业务操作具体方式,可向投资者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
券公司咨询;
6
第一节 业务相关机构
机构全称 在本指引中简称 主要相关事项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 南山控股 信息披露
公司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
深基地、深基地 B 信息披露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投资者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系确认;
中国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转登记受限账户买入委托申报等限制
受理投资者所有业务申请以及咨询、沟通、
通知等投资者服务工作;协助投资者在交易
境内各证券公司 境内各证券公司 系统中进行普通 A 股证券账户开户、A 股证
券账户开户并协助同步完成第三方存管手
续办理
7
第二节 建立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系
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上线后,在原有沪深 A、B 股等证券账户基础上,为
投资者设立一码通账户,作为记录投资者身份信息以及证券资产的总账户,原有
证券账户作为投资者用于投资交易的子账户,并在一码通账户与子账户之间建立
关联关系。
1、对于一码通账户下存在 A、B 股证券账户,且其关联关系已确认的投资
者,深基地 B 股退出登记后,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将初始登记在投资者的 A 股证
券账户中。
对于投资者一码通账户下存在 2 个或 2 个以上 A 股证券账户且其关联关系
已确认的投资者,按照以下顺序选择 A 股证券账户作为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初始
登记的 A 股证券账户:首先选择使用信息申报券商与深基地 B 股股份托管券商
一致的 A 股证券账户,其次选择开户日期最近的 A 股证券账户作为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初始登记的 A 股证券账户。
2、对于一码通账户下存在 A、B 股证券账户,但关联关系未确认的投资者,
可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前,建议到其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办理关
联关系确认手续。
3、对于一码通账户下存在 B 股证券账户,暂时没有 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可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 A 股证券账户开立并确认关联关系。建议投资者
选择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券商营业部办理 A 股证券账户的新开。
截至上述日期后,一码通账户下没有 A 股证券账户或虽有 A 股证券账户但
关联关系未确认(以下简称“缺少对应 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南山控股将向
中国结算申请为其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请参考本章“第四节转登记受限账户”。
深基地 B 股退出登记后,南山控股 A 股股份将-登记在投资者的转登记受限账户
中。
特别注意的是,投资者需要先向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核实其 A、
B 股证券账户是否在同一个一码通账户下且关联关系是否已确认。对于其 A、B
股证券账户不在同一一码通下或关联关系未确认的,请投资者尽早联系其 B 股
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修改账户资料并办理关联关系确认手续。
8
第三节 确定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股份转托管交易制度,存在投资者在同一证券账户
下有多个托管单元的情况。因此按以下原则确定投资者未来换股后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1、托管深基地 B 股的境内证券公司在 2018 年 6 月 4 日之前,在征求投资
者意愿之后申报每个深基地 B 股投资者的 A 股托管单元,该 A 股托管单元需保
证投资者能够正常交易A股股份。
托管在原 B 股托管单元的深基地 B 股在转换为南山控股 A 股之后,将托管
在申报的 A 股托管单元。如 A 股托管单元信息申报有误,将可能导致投资者转
换后所得 A 股无法正常登记或卖出,请注意核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托管单元申报方式:请填写《A、B 股托管单元对应关系申报表》(详见附件
一),发送以下材料至邮箱 sqc@citics.com:
1)复制粘贴已填妥的申报表于邮件正文;
2)打印已填妥的申报表并盖章扫描作为邮件附件。
申报时,请完整申报所属所有 B 股托管单元对应 A 股托管单元信息,如多
次申报关联关系信息,我司将以最后一次收取的完整申报信息为准。
2、如果在指定截止日期之前未申报投资者的 A 股托管单元,转换后的南山
控股 A 股将托管至中信证券指定的托管单元,投资者可与中信证券联系办理转
托管或者直接交易。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中信证券咨询与办理业务的联络方式:
联络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1 号喜年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86-0755-83478795 熊斐
86-0755-83477941 邵启聪
传真:86-0755-83459951
邮箱:sqc@citics.com
9
第四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
一、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及第三方存管业务办理
对于一码通账户下没有 A 股证券账户或虽有 A 股证券账户但关联关系未确
认(以下简称“缺少对应 A 股证券账户”)的境内个人投资者,将由南山控股向中
国结算申请统一为上述投资者根据其 B 股证券账户信息免费配发转登记受限账
户。该证券账户为限制性账户,只能进行卖出委托申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转登记受限账户的配发过程中,投资者无需进行任何额外操作。转登记受限
账户配发完成后,证券公司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营业场所张贴公告等途径
告知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相关事宜,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将协助办理转登记
受限账户在交易系统中的开立,投资者需至证券公司营业部完成转登记受限账户
资金账户的第三方存管手续的办理,方能实现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后续卖出委托交
易。
投资者需按照各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相关规定签署第
三方存管协议并办理资金账户的第三方存管手续。一般的办理流程是证券公司负
责将投资者人民币资金账户预指定信息发送至第三方存管银行,投资者至存管银
行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关联手续,投资者资金账户实现第三方存管。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投资者可向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
公司咨询。
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后,投资者可通过临柜咨询、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等方式向其指定 A 股托管单元的证券公司进行查询,若投资者未指定 A 股托管
单元,投资者可通过临柜咨询、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等方式向中信证券进行
查询。
二、委托方式
南山控股 A 股挂牌上市后,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委托卖出方式按照投资
者在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已申请开通的委托方式进行交
易申报,如投资者已开通网上交易委托,可通过新开立的转登记受限账户对应的
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南山控股 A 股
股份余额及资金余额,并可进行卖出委托申报。
三、实时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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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转登记受限账户指定结算证券公司现有的行情显示渠道与方
式,如营业部现场自助终端、网上交易客户端等,获取南山控股 A 股实时行情
及停复牌信息。
四、主要交易规则
南山控股 A 股卖出委托申报证券代码为“002314”,证券名称为“南山控股”。
卖出委托申报方式与 B 股操作基本相同。
(一)涨跌幅限制
当天交易时间内 A 股股票较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 10%。
ST 股票及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回转交易制度
A 股实行 T+1 回转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的股票次日可卖出。对于转登记
受限账户中的投资者只可进行卖出委托申报,因此不能进行回转交易。
(三)交易单位
A 股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卖
出股票余额不足 100 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四)最小波动价格
A 股申报价格最小波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
(五)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及交易所规定的休市日除外);
每个交易日 9:15-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其中:
上午 9:15 至 9:20:接受交易申报并可撤销
上午 9:20 至 9:25:接受交易申报但不接受撤销申报
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每个交易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
下午 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
五、清算交收
转登记受限账户与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清算交收规则一致,股票实行 T+0 交
收,即投资者当日(T 日)卖出并成交的股票当日证券账户即减少相应的股票数;
资金实行 T+1 交收,即投资者当日(T 日)卖出股票所得资金,需于次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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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T+1)才能提取。
六、资金划付
因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开设时,已开立新的人民币资金账户,并已按现有
A 股证券账户开户要求办理了第三方存管手续。投资者可于 T+1 日通过现有 A
股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取出股票出售资金。
在投资者至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完成转登记受限账户开设
及第三方存管手续办理前,投资者无法通过转登记受限账户完成南山控股 A 股
卖出委托,投资者需尽快至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七、公积金转增与送红股、派息
转登记受限账户内股份的公积金转增、送股登记以及派息参照现有正常 A
股账户处理。
八、差异化红利税
差异化红利税计算和代扣代缴按照现有业务规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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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交易费用
无论是建立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系的投资者还是配发转登记受限账
户的投资者,所有投资者的交易费用与现行普通 A 股证券账户交易费用一致。
B 股普通 普通 A 股 转登记受限账
交易费用名称 费率
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 户
参照原 A 股交
境内开户证券
易佣金或原 B √ √ √
公司佣金
股交易佣金
0.1%(卖出单边
交易印花税 √ √ √
收取)
0.05%(按交易
清算费 √
金额收取)
按交易金额的
经手费 0.0487‰ 双 向 √ √ √
收取
按交易金额的
登记过户费 0.02‰ 双 向 收 √ √
取
按交易金额的
监管费 0.02‰ 双 向 收 √ √ √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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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查询类业务
深基地 B 股转为南山控股 A 股后,成功建立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
系的投资者进行账户证券余额、资金余额的查询方式按照 A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
在的证券公司现行证券账户查询方式进行操作,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投资者按照
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现行证券账户查询方式进行操作。
另外,有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信息披露内容,所有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获取。
14
第七节 账户资料变更
转登记受限账户相关信息为根据投资者现有 B 股证券信息复制而来,投资
者如果发生身份信息变更,各证券公司须同时办理其 B 股证券账户和转登记受
限账户的资料修改,保证两者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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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股东大会
投资者可通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进行现场投票。投资者拟现场参
会的,股东大会当日,个人投资者应当持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的投
资者持原 B 股证券账户卡即可)、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等文件;机构投资者代表应当持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的投资
者持原 B 股证券账户卡即可)、股东单位证明等文件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
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在转登记受限账户建立托管关系,且投资者完成三方存管手续后,投资者可
按现有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投票流程进行网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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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配股
在境外居民能够认购 A 股股票之前,或境外居民持有的南山控股 A 股股票
完全出售之前,南山控股将慎重面对部分 A 股证券账户交易权利受限这一客观
事实,在处理一些相关的重大事项如配股时,充分考虑各类投资者参与权利的公
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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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注销
当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中南山控股 A 股股份余股为零时,其转登记受限
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可将转登记受限账户申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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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账户质押、冻结、非交易过户处理
1、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按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司法业务:各证券公司及中国结算将依法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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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为保证深基地 B 股转为南山控股 A 股后,投资者能够顺利进行交易,对于
本章适用之境内交易的境外个人投资者和境内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充分知
晓并确认以下事项:
1、因深基地 B 股最后交易日未出售股份且未有效申报现金选择权而持有换
股后南山控股 A 股股份的投资者,未来股份出售将以人民币进行清算交收,并
由各境内证券公司通过购汇银行购汇后以港元进行最终结算,购汇汇率采用购汇
银行购汇时点人民币对港元现汇卖出价;
2、对于本章适用之境内交易的境外个人投资者和境内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
者将由南山控股向中国结算申请统一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该账户只能进行卖出
委托申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相关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所面临的交易限制;
3、投资者应确认自己属于本章适用之投资者,否则相关操作指引内容可能
无法完全适用;
4、充分了解 B 股与 A 股在交易规则及费用上的差异;
5、南山控股 A 股交易申报的证券代码为“002314”,证券名称为“南山控股”;
6、持续关注深基地及南山控股相关公告,了解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
况;
7、账户转换的业务操作具体方式,可向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
咨询。
20
第一节 业务相关机构
机构全称 在本指引中简称 主要相关事项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 南山控股 信息披露
公司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
深基地、深基地 B 信息披露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投资者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系确认;
中国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转登记受限账户买入委托申报限制
受理投资者所有业务申请以及咨询、沟通、
通知等投资者服务工作;协助投资者在交易
境内各证券公司 境内各证券公司
系统中进行转登记受限账户开户并协助同
步完成第三方存管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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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确定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股份转托管交易制度,存在投资者在同一证券账户
下有多个托管单元的情况。因此按以下原则确定投资者未来换股后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1、深基地 B 股交易所在的境内证券公司在 2018 年 6 月 4 日之前,在征求
投资者意愿之后申报每个深基地 B 股投资者的 A 股托管单元,该 A 股托管单元
需保证投资者能够正常交易 A 股股份。
深基地 B 股在转换为南山控股 A 股之后,将托管在申报的 A 股托管单元。
如 A 股托管单元信息申报有误,将可能导致投资者转换后所得 A 股无法正常登
记或卖出,请注意核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托管单元申报方式:请填写《A、B 股托管单元对应关系申报表》(详见附件
一),发送以下材料至邮箱 sqc@citics.com:
1)复制粘贴已填妥的申报表于邮件正文;
2)打印已填妥的申报表并盖章扫描作为邮件附件。
申报时,请完整申报所属所有 B 股托管单元对应 A 股托管单元信息,如多
次申报关联关系信息,我司将以最后一次收取的完整申报信息为准。
2、如果在指定截止日期之前未申报投资者的 A 股托管单元,转换后的南山
控股 A 股将托管至中信证券指定的托管单元,投资者可与中信证券联系办理转
托管或者直接交易。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中信证券咨询与办理业务的联络方式:
联络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1 号喜年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86-0755-83478795 熊斐
86-0755-83477941 邵启聪
传真:86-0755-83459951
邮箱:sqc@citi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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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
一、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
在完成深基地 B 股现金选择权业务后,适用本章的所有境外投资者,将由
南山控股向中国结算申请统一为上述投资者根据其 B 股证券账户信息免费配发
转登记受限账户,该证券账户为特殊限制性账户,只能进行卖出委托申报,不得
用于其他用途。
证券公司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营业场所张贴公告等途径告知投资者转
登记受限账户配发相关事宜,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协助办理原 B 股资金账户人民
币结算功能开通,方能实现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后续卖出委托交易。
转登记受限账户的配发过程中,投资者无需进行任何额外操作,在南山控股
A 股新增股票挂牌上市前,投资者 B 股证券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将通过网络、
电话、短信、营业场所张贴公告等途径告知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相关事宜,请投
资者届时留意相关通知及公告。
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后,投资者可通过临柜咨询、电话、网上交易系统等方
式向其指定 A 股托管单元的证券公司进行查询,若投资者未指定 A 股托管单元,
投资者可通过临柜咨询、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等方式向中信证券进行查询。
二、委托方式
南山控股 A 股挂牌上市后,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委托卖出方式按照投资
者在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已申请开通的委托方式进行交
易申报,如投资者已开通网上交易委托,可通过新开立的转登记受限账户对应的
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南山控股 A 股
股份余额及资金余额,并可进行卖出委托申报。
三、实时行情
投资者可通过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现有的行情显示渠道与
方式,如营业部现场自助终端、网上交易客户端等,获取南山控股 A 股实时行
情及停复牌信息。
四、主要交易规则
南山控股 A 股卖出委托申报证券代码为“002314”,证券名称为“南山控股”。
卖出委托申报方式与 B 股操作基本相同。
23
(一)涨跌幅限制
当天交易时间内 A 股股票较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 10%。
ST 股票及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回转交易制度
A 股实行 T+1 回转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的股票次日可卖出。对于转登记
受限账户中的投资者只可进行卖出委托申报,因此不能进行回转交易。
(三)交易单位
A 股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卖
出股票余额不足 100 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四)最小波动价格
A 股申报价格最小波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
(五)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及交易所规定的休市日除外);
每个交易日 9:15-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其中:
上午 9:15 至 9:20:接受交易申报并可撤销
上午 9:20 至 9:25:接受交易申报但不接受撤销申报
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每个交易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
下午 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
五、清算交收
转登记受限账户与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清算交收规则一致,股票实行 T+0 交
收,即投资者当日(T 日)卖出并成交的股票当日证券账户即减少相应的股票数;
人民币资金实行 T+1 交收,即投资者当日(T 日)卖出股票所得人民币资金,
需于次一交易日(T+1)才能提取。
对于本章所适用的境外投资者,股票出售所获人民币资金不可用、不可取,
需按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统一换汇为港元,即由证券公司通过购汇银行最终换成
港元进行结算,因此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股票出售所获人民币资金实行上述
T+1 交收,对投资者而言最终可提取的港元资金在由购汇银行购汇后将实现 T+3
日交收,即投资者可于 T+3 日向证券公司申请提取股票出售所获港元。投资者
24
可向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具体咨询。
六、资金划付
投资者于 T+3 日及之后,可向证券公司发出提款申请,提款申请程序与投
资者 B 股现行提款程序一致,经证券公司内部审核通过后,由证券公司将投资
者申请提款港元资金扣减汇款手续费后的净额划付至投资者。
投资者提款申请发出前,港元资金存放于各境内证券公司期间产生的利息将
按同期港元活期存款利息与投资者进行结算,并于计息日相应计入投资者资金账
户中。
七、公积金转增与送红股、派息
转登记受限账户内股份的公积金转增、送股登记以及派息参照现有正常 A
股账户处理。
25
第四节 交易费用
开设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境外投资者,除需缴纳与现行普通 A 股证券账户相
同的佣金、印花税相关费用外,还涉及人民币与港元资金的购汇费用及港元汇款
手续费。目前投资者港元购汇并不涉及额外费用,购汇汇率以购汇银行购汇时点
的人民币对港元现汇卖出价进行购汇。港元汇款手续费根据购汇银行收费情况而
定。
B 股普通 普通 A 股 转登记受限
交易费用名称 费率
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
参照原 A 股交
境内开户证券
易佣金或原 B √ √ √
公司佣金
股交易佣金
0.1%(卖出单边
交易印花税 √ √ √
收取)
0.05%(按交易
清算费 √
金额收取)
按购汇银行购
汇时人民币对
港元购汇费用
港元现汇卖出
价办理
港元回款手续 根据购汇银行
√
费 收费情况而定
按交易金额的
经手费 0.0487‰ 双 向 √ √ √
收取
按交易金额的
登记过户费 0.02‰ 双 向 收 √ √
取
按交易金额的
监管费 0.02‰ 双 向 收 √ √ √
取
26
第五节 查询类业务
深基地 B 股转为南山控股 A 股后,投资者进行账户证券余额、资金余额的
查询方式按照其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现行证券账户查询方式进
行操作。
另外,有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信息披露内容,所有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获取。
27
第六节 账户资料变更
转登记受限账户相关信息为根据投资者现有 B 股证券信息复制而来,投资
者如果发生身份信息变更,各证券公司须同时办理其 B 股证券账户和转登记受
限账户的资料修改,保证两者的一致性。
28
第七节 股东大会
投资者可通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进行现场投票。投资者拟现场参
会的,股东大会当日,个人投资者应当持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的投
资者持原 B 股证券账户卡即可)、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等文件;机构投资者代表应当持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
户的投资者持原 B 股证券账户卡即可)、股东单位证明等文件出席股东大会。代
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在转登记受限账户建立托管关系后,投资者可按现有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投
票流程进行网上投票。
29
第八节 配股
在境外居民能够认购 A 股股票之前,或境外居民持有的南山控股 A 股股票
完全出售之前,南山控股将慎重面对部分 A 股证券账户交易权利受限这一客观
事实,在处理一些相关的重大事项如配股时,充分考虑各类投资者参与权利的公
平性。
30
第九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注销
当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中南山控股 A 股股份余股为零时,其转登记受限
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可将转登记受限账户申报注销。
31
第十节 账户质押、冻结、非交易过户处理
1、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按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司法业务:各证券公司及中国结算将依法协助执行。
32
第三章 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为保证深基地 B 股转为南山控股 A 股后,投资者能够顺利进行交易,对于
本章适用之非境内交易的境外个人投资者和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充
分知晓并确认以下事项:
1、因深基地 B 股最后交易日未出售股份且未有效申报现金选择权而持有换
股后南山控股 A 股股份的投资者,未来股份出售将以人民币进行清算交收,并
由投资者自行确定的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通过购汇银行购汇后
以港元进行最终结算,购汇汇率采用购汇银行购汇时点人民币对港元现汇卖出价;
2、本章适用之非境内交易的境外个人投资者和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
者将由南山控股向中国结算申请统一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该账户只能进行卖出
委托申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相关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所面临的交易限制;
3、中国结算为投资者配发的转登记受限账户暂无证券公司进行交易结算,
投资者需自行确定一家境内证券公司作为其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
司,并至该证券公司各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以实现转登记受限账户中南
山控股 A 股股份的正常卖出,建议该类投资者优先选择中信证券作为未来转登
记受限账户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确定境内证券公司之后,需及时向中信证
券提交其托管单元,未及时提交的,其转换后的股份将托管至中信证券指定的托
管单元,投资者后续可与中信证券联系办理转托管或者直接交易。
4、投资者应确认自己属于本章适用之投资者,否则相关操作指引内容可能
无法完全适用;
5、充分了解 B 股与 A 股在交易规则上的差异;
6、南山控股 A 股交易申报的证券代码为“002314”,证券名称为“南山控股”;
7、持续关注深基地及南山控股相关公告,了解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
况;
8、根据《B 股业务登记结算服务指南》,深基地 B 股股东可委托其代理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联系人:倪昊 hni@chinaclear.com.cn)申请代理人账
户股份调账,若申请代理人账户股份调账,需在 2018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
9、账户转换的业务操作具体方式,投资者可向其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
的证券公司咨询。
33
第一节 业务相关机构
机构全称 在本指引中简称 主要相关事项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 南山控股 信息披露
公司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
深基地、深基地 B 信息披露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投资者一码通 A、B 股子账户关联关系确认;
中国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转登记受限账户买入委托申报等限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为投资者提供涉及本次账户转换业务咨询
中信证券
公司 及办理服务
受理投资者所有业务申请以及咨询、沟通、
通知等投资者服务工作;协助投资者在交易
境内各证券公司 境内各证券公司 系统中进行普通 A 股证券账户及转登记受限
账户开户并协助同步完成第三方存管手续
办理
34
第二节 确定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股份转托管交易制度,存在投资者在同一证券账户
下有多个托管单元的情况。因此按以下原则确定投资者未来换股后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1、欲自行指定托管单元的投资者,需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前,与中信证券
联系,指定未来的南山控股 A 股的托管单元。
托管单元申报方式:请填写《深基地非境内交易 B 股投资者托管单元申报
书》(详见附件二),并由指定的 A 股托管单元的证券公司发送以下材料至邮箱
sqc@citics.com:
1)复制粘贴已填妥的申报于邮件正文;
2)打印已填妥的申报并盖章扫描作为邮件附件。
申报时,请完整填写申报的 A 股托管单元信息,如多次申报信息,我司将
以最后一次收取的完整申报信息为准。
2、为方便投资者,公司委托中信证券提供默认托管单元,非境内交易的境
外 B 股投资者在 2018 年 6 月 4 日前未向中信证券申报托管单元的,其取得的南
山控股 A 股股票将自动托管至中信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的托管单元,
上述投资者至中信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等相关手续
后方可进行交易及转托管等操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中信证券咨询与办理业务的联络方式:
联络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1 号喜年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86-0755-83478795 熊斐
86-0755-83477941 邵启聪
传真:86-0755-83459951
邮箱:sqc@citics.com
35
第三节 转登记受限账户
一、转登记受限账户配发
在完成深基地 B 股现金选择权业务后,适用本章的所有境外投资者,将由
南山控股向中国结算申请统一根据其 B 股证券账户信息免费配发转登记受限账
户。该证券账户为限制性账户,只能进行卖出委托申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因投资者 B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立于任何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在投资者知晓
本次账户转换相关事宜后,需自行指定一家境内证券公司作为未来转登记受限账
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具体见本章第二节)。投资者需至该证券公司办理资金
账户开户等手续,并由该证券公司完成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资金账户开立后,
方能实现对转登记受限账户中南山控股 A 股股份查询及卖出委托申报。
投资者在获知本次账户转换相关事宜后,应尽快确定未来转登记受限账户交
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并至该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相关开户手续,以实现转登记受
限账户中南山控股 A 股股票正常卖出。建议该类投资者优先选择中信证券作为
未来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的证券公司。
二、开户方式
投资者相关开户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可向中信证券咨询。
投资者未确定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并至该证券公司办理开
户前,无法进行南山控股 A 股的卖出委托申报。
投资者可联系中信证券(受南山控股委托)查询其转登记受限账户信息。
同时,投资者还可联系中信证券咨询本次账户转换涉及的账户开户、转登记
受限账户后续操作等相关业务流程,并可于中信证券处完成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
在了解相关业务详情后,投资者也可自行选择并至其它境内证券公司办理相关业
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由投资者向自行选择的证券公司咨询。
中信证券咨询与办理业务的联络方式:
联络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1 号喜年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86-0755-83478795 熊斐
86-0755-83477941 邵启聪
传真:86-0755-83459951
36
邮箱:sqc@citics.com
三、委托方式
待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办理完成开户手续后,投资
者转登记受限账户委托卖出方式按照开户时向该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通的各
类委托方式进行交易申报,如投资者已开通网上交易委托,可通过开户时开设的
资金账户号及设置的交易密码登陆该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转登记受限账
户中南山控股 A 股股份余额及资金余额,并可进行卖出委托申报。
四、实时行情
投资者可通过未来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现有的行情显示渠
道与方式,如营业部现场自助终端、网上交易客户端等,获取南山控股 A 股实
时行情及停复牌信息。
五、主要交易规则
南山控股 A 股卖出委托申报证券代码为“002314”,证券名称为“南山控股”,
卖出委托申报方式与 B 股操作基本相同。
(一)涨跌幅限制
当天交易时间内 A 股股票较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 10%。
ST 股票及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回转交易制度
A 股实行 T+1 回转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的股票次日可卖出。对于转登记
受限账户中的投资者只可进行卖出委托申报,因此不能进行回转交易。
(三)交易单位
A 股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卖
出股票余额不足 100 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四)最小波动价格
A 股申报价格最小波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
(五)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及交易所规定的休市日除外);
每个交易日 9:15-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其中:
上午 9:15 至 9:20:接受交易申报并可撤销
37
上午 9:20 至 9:25:接受交易申报但不接受撤销申报
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每个交易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
下午 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
六、清算交收
转登记受限账户与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清算交收规则一致,股票实行 T+0 交
收,即投资者当日(T 日)卖出并成交的股票当日证券账户即减少相应的股票数;
人民币资金实行 T+1 交收,即投资者当日(T 日)卖出股票所得人民币资金,
需于次一交易日(T+1)才能提取。
对于本章所适用的境外投资者,股票出售所获人民币资金不可用、不可取,
需按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统一换汇为港元,即由证券公司通过购汇银行最终换成
港元进行结算,因此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股票出售所获人民币资金实行上述
T+1 交收,对投资者而言最终可提取的港元资金在由购汇银行购汇后将实现 T+3
日交收,即投资者可于 T+3 日向证券公司申请提取股票出售所获港元。投资者
可向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具体咨询。
七、资金划付
投资者在查询到其在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
港元余额增加后,可向其发出提款申请,提款申请程序、手续、最终资金划付方
式及费用,投资者可向该证券公司具体咨询。
八、公积金转增与送红股、派息
转登记受限账户内股份的公积金转增、送股登记以及派息参照现有正常 A
股账户处理。
38
第四节 交易费用
开设转登记受限账户的境外投资者,除需缴纳与现行普通 A 股证券账户相
同的佣金、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外,还涉及人民币与港元资金的购汇费用及港元汇
款手续费。目前投资者港元购汇并不涉及额外费用,购汇汇率以购汇银行购汇时
点的人民币对港元现汇卖出价进行购汇。港元汇款手续费根据购汇银行收费情况
而定。
B 股普通 普通 A 股 转登记受限
交易费用名称 费率
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
参照原 A 股交
境内开户证券
易佣金或原 B √ √ √
公司佣金
股交易佣金
0.1%(卖出单边
交易印花税 √ √ √
收取)
0.05%(按交易
清算费 √
金额收取)
按购汇银行购
汇时人民币对
港元购汇费用
港元现汇卖出
价办理
港元回款手续 根据购汇银行
√
费 收费情况而定
按交易金额的
经手费 0.0487‰ 双 向 √ √ √
收取
按交易金额的
登记过户费 0.02‰ 双 向 收 √ √
取
按交易金额的
监管费 0.02‰ 双 向 收 √ √ √
取
39
第五节 查询类业务
深基地 B 股转为南山控股 A 股后,投资者进行账户证券余额、资金余额的
查询方式按照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现行证券账户查询方式进行
操作。
另外,有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信息披露内容,所有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获取。
40
第六节 账户资料变更
转登记受限账户相关信息为根据投资者现有 B 股证券信息复制而来,投资
者如果发生身份信息变更,各证券公司须同时办理其 B 股证券账户和转登记受
限账户的资料修改,保证两者的一致性。
41
第七节 股东大会
投资者可通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进行现场投票。投资者拟现场参
会的,股东大会当日,个人投资者应当持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户的投
资者持原 B 股证券账户卡即可)、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等文件;机构投资者代表应当持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配发转登记受限账
户的投资者持原 B 股证券账户卡即可)、股东单位证明等文件出席股东大会。代
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投资者在确定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境内证券公司并至该证券公司办
理开户手续后,投资者可按现有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投票流程进行网上投票。
对于尚未确定转登记受限账户交易所在的境内证券公司并至该证券公司办
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需要自行联系南山控股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事宜。
南山控股联络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卓越后海中心 1801 号
联络人:沈启盟
联络电话:0755-33372314
传真:0755-33300718
42
第八节 配股
在境外居民能够认购 A 股股票之前,或境外居民持有的南山控股 A 股股票
完全出售之前,南山控股 A 股将慎重面对部分 A 股证券账户交易权利受限这一
客观事实,在处理一些相关的重大事项如配股时,充分考虑各类投资者参与权利
的公平性。
43
第九节 账户注销
当投资者转登记受限账户中南山控股 A 股股份余股为零时,转登记受限账
户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可将转登记受限账户申报注销。
44
第十节 账户质押、冻结、非交易过户处理
1、质押、非交易过户业务:按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司法业务:各证券公司及中国结算将依法协助执行。
45
附件一:
A、B 股托管单元对应关系申报表
结算参 深基地 深基地 持有深基 B 股托管单元 A 股托管单元
序
与人名 股东账 股东账 地股份数 托管单 托管单 托管单 托管单
号
称 户名称 户号码 (股) 元号码 元名称 元号码 元名称
1
2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结算参与人全称:
(公章)
2018 年 月 日
46
附件二:
深基地非境内交易 B 股投资者托管单元申报书
本人/公司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深市证券账户号码: ,系深基地 B
股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根据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境内
交易的境外 B 股投资者申报托管单元信息的提示性公告》,由于本人/公司已与境
内证券公司(公司名称: )确定托管事项,特申报参
照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境内交易的境外 B 股投资者申报托
管 单 元 信 息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将 本 人 / 公 司 持 有 的 深 基 地 B 股 份 ( 合 计
股 ) 换 股 所 得 的 南 山 控 股 A 股 ( 股 票 代 码 : 002314 ) 全 部 托 管 至
(证券公司名称) 深 A 席位号: 。
申请人/公司名称:
申请人/公司证件类型:
申请人/公司证件号码:
申请人/公司签字(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公司经办人: 联系方式:
证券公司结算参与人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47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
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A、B 股证券账户转
换投资者操作指引》之签章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