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车B:关于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车 B 公告编号:2019-070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设车用空调器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收到重庆渝
北区人民法院(2018)渝 0112 民初 24010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原告:重庆建设车用空调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空调公司)
被告: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幻速)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空调公司与重庆幻速因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空调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向重庆渝北
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庆幻速支付货款 1232.5 万及利息,并归还尚未装车耗用的产
品。[详见巨潮咨讯网:公司 2018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
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18-040)及 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提起民事起诉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二、判决情况
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渝 0112 民初 24010 号),判决
如下:
(一)解除原告空调公司与被告重庆幻速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签订的《零部件及材
料采购通则》。
(二)被告重庆幻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空调公司货物 4017 台(其
中 81030100-C03 产品 1887 台,81030100-H04 产品 2130 台)。
(三)被告重庆 幻速在判决 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支 付原告空调 公司货款
12,325,044.85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其中以 4,305,537.99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以 4,004,546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5 月 11 日起;以 2,056,914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6 月 12 日起;以 1,405,614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7 月 11 日起;以 497,319 元为基
数,从 2018 年 8 月 11 日起;以 6,334.38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9 月 11 日起;以 48,779.48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起支付利息,以上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计算至付清时止)。
4、驳回原告空调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10,232 元,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合计 115,232 元,由原告空调公司
负担 1574 元,被告重庆幻速负担 113,658 元。
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注: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效力。)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一)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空调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
诉,要求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539.68 万及利息,并归还尚未装车
耗用的产品,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巨潮咨讯网:公司 2018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18-040)及 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提起民事起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该案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第三次开庭,尚未判决。
(二)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空调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
诉,要求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6.04 万及利息,并归还尚未装车耗用的
产品。[详见巨潮咨讯网:公司 2018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
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18-040)及 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提起民事起诉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该案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第三次开庭,尚未判决。
(三)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空调公司于 2018 年 8 月向哈尔滨市
平房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3,999,944.43 元及利息(详
见巨潮咨讯网: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提起民事起诉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5)及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调解(2018 年
10 月 24 日出具《民事调解书》[(2018)黑 0108 民初 1416 号]),2018 年 10 月双方达
成调解,约定欠款于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2 月分期付清。但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并未按期支付,2018 年 12 月,空调公司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目前该案在执行中。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对公司影响
公司已于 2018 年度对上述未能收回的应收货款计提坏账准备,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报露的《2018 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34)。
五、备查文件
《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渝 0112 民初 24010 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