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车B:独董意见2021-01-19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车 B 公告编号:2021-007
关于对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前同意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文件要求,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说明:
(一)向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生产场地及办公场地,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按月现金结算。
(二)向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及提供能源,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按月现金结算。
(三)向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销售零部件产成品及接受维修服务,定价政策:以市场价
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四)向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库房,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按月现金结算。
(五)向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销售零部件,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六)向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销售零部件,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七)向重庆建设翰昂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销售零部件,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八)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零部件检测服务,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
易价格。
(九)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零部件检测服务,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
格。
(十)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
交易价格。
(十一)西南兵工重庆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废水运行维护服务,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
双方交易价格。
公司通过以上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有效地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选择上述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一方面基于历史合作良好,另一方面受地域影响,
上述公司住所多数距本公司住所较近,可节约采购和销售的运输成本,且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
况和资信情况较为清楚。
以上交易均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无损害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有相关的法规及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在采购燃料动力方面对建设工业
有较高的依赖性。
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李嘉明、谢非、刘伟、宋蔚蔚
2021 年 1 月 11 日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
要,符合公司利益。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嘉明、谢非、刘伟、宋蔚蔚
2021 年 1 月 18 日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现对《关
于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在合并范围内发生担保业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61,000 万元,在年度
担保总额内,部分半年期票据,在年内循环使用。在合并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对子
公司具有完全控制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李嘉明、谢非、刘伟、宋蔚蔚
2021 年 1 月 18 日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为真实反映资产和财务状况,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建设车用空调器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平山泰凯化油
器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据此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64.11 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嘉明、谢非、刘伟、宋蔚蔚
2021 年 1 月 18 日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关于提名范爱军先生为董事会
候选人及聘任范爱军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范爱军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不存在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情形之一,不存在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
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非本公司现任监事,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担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2.8 条规定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
露。”,现说明如下:
范爱军先生曾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期间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职务,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国
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管理层级调整情况,结合范爱军先生工作业绩及履职能力,再
次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和担任总经理职务。范爱军先生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有买卖
本公司股票。
独立董事:李嘉明、谢非、刘伟、宋蔚蔚
2021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