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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独立董事专项意见2021-01-2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经认真审
阅后,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华、孙俊英、王培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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