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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验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86,476.16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60.5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相关规
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担保主要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华、孙俊英、王 培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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