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1-4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皇庭国际、皇庭 B 股票代码 000056、2000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凯 赵伟刚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路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路 办公地址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 28A01 单元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 28A01 单元 电话 (0755)82281888 (0755)82535565 电子信箱 wuk2927@163.com htgj000056@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68,668,457.02 271,124,447.67 325,326,840.11 1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095,438.75 12,346,436.51 28,331,409.48 -18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187,016.31 -7,489,675.56 -7,489,675.56 -249.64% 益的净利润(元) 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8,902,441.72 149,320,841.52 148,939,600.82 46.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1 0.02 -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1 0.02 -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9% 0.23% 0.52% -1.0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2,137,531,448.01 11,756,759,580.38 11,756,759,580.38 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32,022,191.96 4,755,117,630.71 4,755,117,630.71 -0.4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613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皇庭投 质押 232,165,933 境内非国有法 资管理有限公 20.85% 244,860,751 0 标记 232,165,933 人 司 冻结 242,165,935 质押 184,807,000 深圳市皇庭产 境内非国有法 业控股有限公 20.46% 240,284,100 0 标记 184,807,000 人 司 冻结 233,964,200 百利亚太投资 境外法人 6.18% 72,634,060 0 质押 63,000,000 有限公司 苏州和瑞九鼎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中心(有限 5.01% 58,875,776 0 人 合伙) 鍾志強 境外自然人 1.84% 21,576,850 0 质押 16,431,188 霍孝谦 境内自然人 1.70% 19,940,178 0 质押 19,940,178 BOCI SECURITIES 境外法人 1.35% 15,899,444 0 LIMITED 皇庭国际集团 境外法人 1.08% 12,655,252 0 有限公司 陈巧玲 境内自然人 0.84% 9,810,178 0 徐凯 境内自然人 0.59% 6,897,411 0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及其控股的百利亚太、皇庭投资、皇庭产业控股、皇庭国际集 团、及陈巧玲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1,615,96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52%(该合计数与以上各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原 的说明 因造成)。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皇庭产业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240,284,100 股,其中通过信用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券账户持有 6,319,900 股;皇庭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244,860,751 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 明(如有) 户持有 2,694,816 股;徐凯持有本公司股份 6,897,411 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6,897,411 股。 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与中信信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6年本公司之子公司融发投资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00万元。该笔借 款由融发投资以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皇庭广场)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保证,本公司 以持有的融发投资60%股权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之子公司POWERLAND HOLDINGS LIMITED以持有的融发投资40%股权为 质押担保,融发投资和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皇庭广场分公司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与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郑康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合同期限为5年+5年+5年,即首期贷款到期后可展 期两次,每次展期的期限为5年。该笔贷款于2021年3月31日首期到期,贷款余额275,000万元。因贷款无法续期,中信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申请诉前保全,申请查封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 圳市福田区中心区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皇庭广场)的不动产,查封期限为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上述查封仅皇庭广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为抵押查封状态,深圳皇庭广场正常营业,商场和商户日常经营不受影响。 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诉讼通知等相关诉讼文件。 2、同心再贷款股权转让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与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基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 有的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再贷款”)51%的股权转让给同心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 月2日、2019 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转让深圳 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基于同心基金、同心再贷款已付款情况,经公司协商并考虑到深圳市疫情影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公司于 2020 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20 年12月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与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同心基金、同心再贷 款和皇庭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4 日 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3、2020-44、2020-47。按照协议约定, 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款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应向公司支付 359,933,389.39 元;皇庭集团对同心基金向皇庭国际支付股权 转让款、利息等相关款项及同心再贷款向皇庭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皇庭集团拟代付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 款对公司欠款方案的议案》,皇庭集团同意代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款支付上述欠款359,933,389.39元。 根据2020年11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应于2021年6月30日支付第二季度相关款 项,若未按期支付,由皇庭集团进行支付。 截止2021年6月30日,同心基金需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58,752,754.98元;同心再贷款需支付公司借款 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84,153,319.78元;皇庭集团对同心基金向皇庭国际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等相关款项及同心再贷款 向皇庭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已向皇庭集团、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款多次发催款 函,催其尽快支付相关款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