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关于收购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2022-06-18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2-5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收购概述
(一)收购背景
为推动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庭国际”)
战略转型,探索新业务,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部分基金份额签署<转让协议>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关
于收购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意发功率增资并签署<增资合同书>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投资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45),将投资收购意发功率的方案由直接收购调整为子公司深圳市皇
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基金”)向意发功率增资,公司通过皇庭
基金增资 5000 万元从而间接持有意发功率 13.3774%的股权。
(二)本次收购概述
1、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及<履行回购权的协议>的议
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皇庭基金与 ZHOU BING、宁波意发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简称“宁波意发”)、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
称“意发产投基金”)于近日签署《关于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ZHOU BING 和宁波意发分别向皇庭
基金转让 9.67285%和 4.76425%股权,转让款总价分别为 5,561 万元和 2,739 万
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1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
2000 57.7484% 2000 57.7484%
(有限合伙)
ZHOU BING 670 19.3457% 335 9.67285%
宁波意发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330 9.5285% 165 4.76425%
(有限合伙)
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3.2994 13.3774% 963.2994 27.8145%
合计 3463.2994 100.0% 3463.2994 100.0%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皇庭基金与意发产投基金、德兴产融、杨仲夏于近日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意发产投基金、德兴产融和杨仲夏同意将在目标公司股
东会和董事会中行使表决权时与皇庭基金保持一致,取得意发功率的控制权, 从
而实现财务报表合并。德兴产融是意发产投基金的 GP,而杨仲夏是德兴产融的
授权管理代表人。公司与非标的公司直接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目的是为
了更加确定对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履行。
3、鉴于周炳与意发产投基金于 2019 年 3 月签署了《回购协议》,周炳拥有
了对意发产投基金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回购权利和义务。皇庭基金与周炳、意发
产投基金、意发功率近日签署《履行回购权的协议》,通过本次签署《履行回购
权的协议》,周炳将此权利义务转移至皇庭基金,皇庭基金据此得到意发产投基
金一致行动关系和投票权,从而达到控制标的公司的目的。
此次收购完成后,意发功率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未与新增关联
人签订任何除投资收购事项外的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签署以上事项属于本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收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386PNW9N
法定代表人:ZHOU BING
注册地:江西省上饶市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00 57.75%
ZHOU BING 670 19.35%
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3.2994 13.38%
宁波意发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 9.53%
合计 3463 100.00%
经营范围:功率半导体器件及智能功率控制器件的设计、研究、开发、制造、
加工及技术转;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同类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2020年《国务院关于印
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无需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程序,其经营及投资完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意发功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意发功率的股权不存在质
押、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标的公司创始人介绍
意发功率创始人为美籍华人周炳博士, 周炳博士为SEMICON(中国)专家组
成员,获江苏省双创、姑苏领军等人才计划,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博士,半导体
科学和技术专业,在半导体器件领域具有30多年的研究和工作经历,国内外专利
20余件。
周炳博士。在美国IR公司(International Rectifier,国际整流器公司)
工作11年,一直从事沟槽MOS、IGBT及氮化镓等先进功率器件的开发和生产。
周炳博士带领的技术团队,已经成功开发出HEMT600V/10A和600V/40A二款氮
化镓产品,分别在手机快充和开关电源上试用。未来会加紧完成600V氮化镓产品
的系列化开发。
(三)标的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意发功率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器件及智能功率控制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3
公司具备从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到模组设计一体化的能力,公司拥有一条年产24
万片6英寸晶圆的产线。意发功率系江西省第一家芯片制造公司,是江西省政府
2018年度招商引资的实施主体。
意发功率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工控通信、工业感应加热、光伏发电、风力发电、
充电桩和新能源车等领域。
意发功率的战略发展规划是稳定现有白色家电类功率半导体产业,积极开拓
已被客户认可的光伏发电市场,并利用现有的充放电功率半导体的技术积累,积
极拓展充电桩控制芯片、电动车控制芯片业务。
意发功率截至目前已开发的主要产品系列如下:
硅片尺 产品所处 功能介绍
产品系列 电压 电流 应用
寸 阶段
FRD 反向恢复时间短(5 纳秒以下),其
FRD(快恢 正向压降高于普通二极管(1-2V),反向
复单晶二 耐压多在 1200V 以下,主要应用在逆变
开关电源、PWM
极管)/ 电源中做整流元件。
6寸 200-1200V 5-80A 已量产 脉宽调制器、变
FRED(快速 FRED 反向恢复时问一般为几十到几百纳
频器、电焊机等
恢复外延 秒,正向压降可低至 0.9V 左右,一般小
二极管) 于 2.0 V,其反向耐压多在 1200V 以下,
可用于开关频率为 20-50kHz 的场合。
开关频率高,正向降压低(0.4-0.5V),
SBD(肖特 开关电源、电话
反向击穿电压较低,反向恢复时间短
基势垒二 6寸 45-200V 系列 已量产 机、电子变压器、
(10-30 纳秒),过电流能力很强,开关速
极管 传感器等
度快,损耗小,适合高频应用
MOSFET(金 LED 照明、适配 用于开关目的和电子设备中电子信号的
放大,功能取决于沟道宽度中发生的电
属-氧化物 器、逆变器、充
6寸 500-900V 2-24A 已量产 气变化以及载流子(空穴或电子)的流
半导体场 电器、 马达驱 动。 MOSFET 功能基于 MOS 电容器,它是
效晶体管) 动、电源等 MOSFET 的主要部分。
高输入抗阻,驱动功耗低,耐高压,开
IGBT(绝缘 开关电源、变频 关速度快,承受电流大。由 BJT(双极型
6 寸和 8
栅双极型 600-1200V 20-100A 已量产 器、电焊机、充 三极管)和 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组
寸 成,适用直流电压为 600V 及以上的变流
晶体管) 电桩等
系统。
充电器、机顶盒、比传统 SBD 改善了正向电压,电压小且
TMBS(沟槽
手机、液晶电视、大电流,能提高效率并降低功耗,工作
式肖特基 6寸 系列 系列 已量产
电源、调制解调 频率一般在 500KHZ 以下。
二极管)
器等
意发功率核心产品为 FRD、MOS、IGBT 等硅基功率半导体,公司产线规格
为 6 英寸,8 英寸产品不属于集成电路芯片和大硅片芯片,所有项目均不属于化
合物半导体,且已通过江西省相关部门的备案和审批。根据 2020 年《国务院关
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无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程序,其经营及投资完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4
(四)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意发功率合并口径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12 月
科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5,482,039.64 262,844,178.59
负债总额 116,604,014.37 70,596,844.01
净资产 208,878,025.27 192,247,334.58
营业收入 31,857,551.63 100,639,237.19
营业利润 -3,592,235.52 -13,548,596.96
净利润 -3,369,309.31 -13,403,072.37
(五)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转让完成后,意发功率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转让前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00 57.7484%
ZHOU BING 670 19.3457%
宁波意发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 9.5285%
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3.2994 13.3774%
合计 3463.2994 100.0%
三、协议签署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一
姓名:ZHOU BING,护照号:545****10,住址: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高新
技术产业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OU BING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不
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交易对手方二
名称:宁波意发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绿都小区 1 幢 104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2CL6RD0M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宁波市奉化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景民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刘景民持股 67%、王鹏持股 30%、毛建达持股 3%。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
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意发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
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交易对手方三
名称: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银城镇南门新区金山大道建设局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81MA386UAJ3W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江西省上饶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德兴产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仲夏)
注册资本:23,01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29.99%、德兴市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4.99%、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9.99%、
德兴产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2.54%、杨仲夏持股 7.50%、上海沪清森创业孵
化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0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
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意发产投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及本公
6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一
名称: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同)
2、交易对手方二
名称:德兴产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德兴产融”)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银城镇南门新区金山大道建设局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81MA386DK13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西省上饶市
法定代表人:杨仲夏
注册资本:3,125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宁波华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64%、德兴市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德兴华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公开方式募集及发行基金、
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业务),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 等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兴产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不
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交易对手方三
姓名:杨仲夏,身份证号码:33021119******0054,地址:杭州市下城区
体育场路***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仲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
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履行回购权的协议》签署对方的基本情况
7
1、交易对手方一
姓名:周炳,护照号:545****10,住址: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高新技术产
业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交易对手方二
名称: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同)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ZHOU BING
丙方:宁波意发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乙方、丙方合称转让方
丁方: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 转让方为标的公司股东,其中
乙方持有标的公司 19.3457%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67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670 万元;
丙方持有标的公司 9.5285%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33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330
万元;
2.2 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公司【9.67285%】股权,该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335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 335 万元;
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公司【4.76425%】股权,该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165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 165 万元;
8
2.3 甲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甲方受让的上述股权包含该股权对应的各种股
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公司所拥有
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所代表之利益。甲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
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2.4 各方同意,甲方受让乙方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总价为【5,561】
万元;甲方受让丙方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总价为 【2,739】万元。
2.5 股权转让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
2000 2000 57.7484%
基金(有限合伙)
ZHOU BING 670 670 19.3457%
宁波意发微企业管理合伙
330 330 9.5285%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
463.2994 463.2994 13.3774%
公司
合计 3463.2994 3463.2994 100%
2.6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
2000 2000 57.7484%
基金(有限合伙)
ZHOU BING 335 335 9.67285%
宁波意发微企业管理合伙
165 165 4.76425%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
963.2994 963.2994 27.8145%
公司
合计 3463.2994 3463.2994 100%
2.7 各方同意,甲方应将第 2.4 条确定的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期以银行转账方
式分别支付至乙丙两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首期股权转让款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丙方支付,支付
金额为乙丙方股权转让款的 【60%】;
9
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在乙丙方转让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为股权转让款的【40%】。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丙方 1:德兴产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 2:杨仲夏
以上丙方 1、丙方 2 合称丙方
第一条 一致行动的目的
乙丙双方保证在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
的意思表示。
第二条 一致行动的内容
乙丙方同意将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中通过投票表决举手表决或书面
表决的方式行使下列职权时与甲方保持一致:
(1)共同提案;
(2)共同投票表决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6)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共同行使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中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一致行动的延伸
3.1 若甲乙双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应按照甲方的意向进行表决。
10
3.2 为避免歧义,若一方未被指派为目标公司的董事,则其不承担在目标公
司董事会会议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义务。但其应促使其推荐的董事会成员履行本协
议约定的义务。
(三)《履行回购权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周炳
乙方: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德兴意发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
一、项目公司股权的提前转让
1. 根据《回购协议》第 3.1 条款的约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内(合伙企
业存续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甲方有权随时向丙方
发出《购买通知》,要求丙方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的股权给甲方(或
指定方)。各方同意,甲方将乙方作为该条款的唯一指定方。
2. 各方同意:甲方向丙方发出《购买通知》时需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未经
乙方书面同意,该《购买通知》无效。
3. 各方同意,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根据《回购协议》及本协议的约定,
向丙方发出书面《购买通知》并指定乙方为该购买通知的履约方,要求丙方直接
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的股权。丙方在收到上述《购买通知》
后,应按照《回购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直接向乙方履行。
4. 乙方有义务根据《回购协议》的约定,在发出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向丙方足额支付对应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款(“提前收购价款”)。
5. 提前收购价款根据《回购协议》的约定进行计算,即:
提前收购价款的金额=拟购买的公司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金额*(1+8%*当期出资
存续期间的实际天数/365)-丙方就上述出资已获分配的期间收益金额。
二、目标股权的远期转让
1. 根据《回购协议》第 2 条款的约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丙方有权以书
面《转让通知》要求甲方受让目标股权,甲方有义务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收购目
11
标股权,并支付对应目标股权的远期收购价款。
2. 各方同意,丙方根据《回购协议》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向甲方发出的转
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通知》,并同时将该情况书面告知乙方。该书
面《转让通知》将在意发基金到期之日前 90 个自然日内(即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 90 个自然日)发出。
3. 各方同意,若甲方收到丙方发出的要求其回购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
权的《转让通知》后,甲方应在收到该通知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告
知该情况,并指定由乙方作为回购方在强制回购日前履行上述回购。
五、本次收购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意发功率是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探索新业务,围绕“商管+科技”
发展战略布局半导体行业,有助于公司形成新的业务。未来,公司将以意发功率
半导体为基础,通过扩大再生产、丰富产品种类、向封装及模组延伸等多种途径,
提高意发功率的盈利能力。
(二)本次收购存在的风险
1、虽然标的公司在技术、管理、客户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在未
来的经营中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波动、技术更新换代等风险。
2、本次收购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出售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挂牌价56.20亿)、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挂牌价7.65亿)及成都皇庭
国际中心(市场价约8亿元)所得,相关事宜仍在有序推进中,截至2021年12月
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02%,流动比率为25.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1.84亿元,部分资产被冻结,并有未决诉讼8宗,2021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
经营能力存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等情况,如公司不能筹集交易所需资金,可能影响
本次交易及未来收购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皇庭基金已完成了对意发功率的全部增资5,000万元,
产线产能2万片每月,4月实际产出1.6万片,设计公司委托加工0.4万-0.5万片,
目前发展情况符合预期。意发功率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营业总收入为10,063.62
万元,合并净利润-1,340.30万元;2022年一季度合并营业总收入3,185.75万元,
合并净利润-336,93万元。本次收购意发功率将再次助推战略转型半导体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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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通过皇庭基金间接持有意发功率13.3774%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公司将通过皇庭基金间接持有意发功率27.8145%的股权。根据签署的《履
行回购权的协议》,经周炳、意发产投基金、皇庭基金一致同意,周炳将皇庭基
金作为该条款的唯一指定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皇庭基金在意发功率董事会
中占有绝对优势,对意发功率重大决议事项有决定权,并能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关键管理人员的任命,通过参与意发功率的经营活动享有可变回报,
皇庭基金能实质控制意发功率,因此将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如意发功率
继续亏损,将影响公司业绩,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
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关于业绩承诺的说明
根据2022年5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5.1条:转让方承诺,标的公司应
实现以下经验目标:1、标的公司2022/2023/2024三年累计税后收入(协议所指的
税后收入为标的公司现有产线生产的功率半导体芯片所实现的收入及设计公司
的销售收入,且须经具有证券服务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达到57000万元
(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目标值分别为15000万元、20000万元、22000万
元);2、2023年和2024年毛利润总额达到8000万元(其中2023年、2024年目标
值分别为3500万元、4500万元)。标的公司2022/2023/2024三年累计值未能完成
以上业绩承诺,皇庭基金有权要求转让方按照业绩未完成比例,退还最高不超过
20%的转让款。
《关于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会继续履行,业绩承诺
所涉及协议与本次协议相互独立,不存在矛盾。
2022年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3186万元,6英寸晶圆产能6月达到预计产能
20000片/月。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3、《一致行动协议》;
4、《履行回购权的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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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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