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意见函的公告2022-08-03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2-6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深证局公司字【2022】79 号),现将原文
内容公告如下: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皇庭集团未按承诺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控制的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
集团)承诺对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小贷)股权转让事
项中相关方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截
至目前,皇庭集团未按承诺进行连带支付。我局已对皇庭集团采取责令
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0 号)。
二、同心基金和同心小贷分红款长期未收回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应收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同心基金)分红款 9,936.67 万元,应收同心小贷分红款 3,640 万元,合计
13,576.67 万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分红款。
三、皇庭商服和重庆皇庭广场未完成业绩承诺
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未完成 2021 年
业绩承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控制的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
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皇庭集团、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应在 3 个月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4,515.86 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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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款项清收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二、你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制定专项清收工作方案,根据合
同约定及时主张权利,采取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必要手段进行清收,积极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你公司应对上述款项清收工作进展依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我局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积极落实,严格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清
收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安全稳定经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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