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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和《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验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对
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担保主要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业
务发展的需要,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损害。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核,本次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指导意见》的等相关规定。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
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
    3、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邱善勤、刘海波、史立功、李亚莉、罗良、林熹、
孙俊英、陈建华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次董事候选人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
       陈建华、孙俊英、王   培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