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质询函》回复的公告2022-10-13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2-8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
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2】52 号,以
下简称“建议函”。公司收到建议函后,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建
议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公司于 8 月收到深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
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
见函》(深证局公司字【2022】79 号。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之一: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同
心基金)分红款 9,936.67 万元,应收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同心小贷)分红款 3,640 万元,合计 13,576.67 万元。但截至 8 月 3 日,公
司尚未收到上述分红款。
公司在 8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专项清收工作方案的公告》的公告中表示,
对于同心小贷、同心基金欠付公司的股东分红款一事,公司已分别发送催款函,
要求限期支付分红款,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能足额支付分红款,公司将向法院
提起诉讼。
请公司明确说明要求同心基金、同心小贷支付分红款规定期限的日期。
回复:
对于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小贷”)、深圳市同
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基金”),欠付公司的股东分红款一事,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通过邮政 EMS 向同心基金、同心再贷发函,要求其在
收到催款函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支付拖欠股东的分红款,但公司未在规定期
限内收到分红款。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网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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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案件正在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查,案件审查通过之
后法院正式受理。
公司将积极推进此项清收工作,并根据此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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