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皇庭B (200056)
  • 1.230
  • -0.010
  • -0.81%
2025-03-07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07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3-0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 V 酒店 27 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善勤先生。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9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532,249,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160%。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5,525,735 股,占公司 A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394%;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86,723,638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543%。

                                    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30,953,7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057%。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4,292,835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7.7071%。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6,660,938 股,

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285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95,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3%。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2,900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324%;通过网络投票的 B 股股

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70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58%。

    4、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186,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6,660,938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9277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1142%;反对 6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5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186,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6,660,938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9277%;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1142%;反对 6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5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3
    律师姓名:黄楚玲、黎丁瑜;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

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