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对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监事会对亚太(集团)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督促董事会积极推进解决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各项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