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孙俊英女士、王培女士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任期届满离任;
经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林熹先生、陈建华先生、劳丽明女士为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出席各次股东大会。
2、2022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17 次,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陈建华 17 17 0 0
孙俊英 13 13 0 0
王 培 13 13 0 0
林 熹 4 4 0 0
劳丽明 4 4 0 0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
披露日期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拟转让成都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签 事前认可意见、
2022-01-27
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独立意见
《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
2022-02-08 独立意见
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
2022-04-26 签署和解暨抵债框架协议
独立意见
《二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04-28 独立意见
《关于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2-08-26 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
2022-09-14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独立意见
2022-12-20 《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积极参
与各委员会的工作: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定期报
告审阅并发表意见,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审
阅内部审计材料。
2、发展与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战略转型发展规划进行领导实施,定期听取执
行及展望的汇报,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核,提出重要建议。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对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核,对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专业能力等方面提出参考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2021
2
年度薪酬发放给予审查。
五、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会、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
员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决议执行等情况,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和公
司治理规范化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同时,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检查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促进公司依法合规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是我们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熹、陈建华、劳丽明
2023 年 4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