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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江B:独立董事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2014-03-08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关联交易》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现对本次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发表以下
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
入沟通,经过审慎研究和独立判断,我们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
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补充协议对原协议款项支付及支付时间进行了修订,明
确了协议的违约条款,进一步保障了公司的利益;补充协议中通过授予交易对方
供货款信用额度,进一步加深了与交易对方的信任,对于双方长期保持合作具有
积极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曹国华 郭蕙宾 张志勇
                                             201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