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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江B:独立董事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函2016-11-16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关联交易》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阅了公司本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
经过审慎研究和独立判断,就本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该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项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有利于公司扩展新的业务领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后期发展具有战略性的意义,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
    本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会出现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核,并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曹国华    张志勇   郭蕙宾




                                                        2016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