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沣B: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8-06-14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现对本次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1、经核查,未发现被提名人员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以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上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对本次会议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东沣智能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专项用于东沣
新能源装备产业化项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李建辉 周建 翟洪涛
2018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