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沣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发表独立 董事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构 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因此, 同意公司的本次对外捐赠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翟洪涛 李建辉 周建 2019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