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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沣B: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06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东沣 B         公告编号:2020-005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
董事 9 名,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
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票进行回购,以
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2 港币/股,本次回购的价格上限未

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3、种类、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 万港币(含 4000 万港币),且不低于
2000 万港币(含 2000 万港币),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2 港币/股。若按回
购金额上限 4000 万港币全额回购,且回购价格按 1.2 港币/股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数量为 3333.33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4.72 %。若按回
购金额下限 2000 万港币回购,且回购价格按 1.2 港币/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为 1666.67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2.36 %。

    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截至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8,307,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1%。若本次按回购金额上限 4000 万
港币全额回购,且回购价格按 1.2 港币/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333.33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4.72%。预计两次回购股份合计数占公
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8.73%,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符合相
关规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

上市条件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
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000 万港币且不超过 4000 万港币,具体回购资
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每股 1.2 港币/股(含 1.2 港币/股),具体
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
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8、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二级市场股价表现等情况决定实施、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②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③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④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5 日